2014-03-13 14:0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农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左贡县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把全面加强小康社会和大力推进新农牧区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着眼于推动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农牧民改革发展稳定的党风政风问题,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实现全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四有”,即:有人办事、有权办事、有力办事、有效办事,使左贡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
左贡县委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