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3:5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今年2月12日,卡若区柴维乡差达村洛松等12名护林员在执行护林巡山任务时查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在对盗伐分子进行教育处理时,遭到疯狂报复,护林员洛松同志不幸牺牲,阿旺次仁、洛扎同志英勇负伤。事件发生后,卡若区委、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伤者进行了救治,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并责成公安部门全力破案,犯罪嫌疑人已于3月1日于投案自首。
会上,卡若区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柴维乡差达村护林员洛松同志因公牺牲,追认为卡若区“2.12”事件先进护林员,给予25万元奖励,并发放2万元抚恤工资,其家属享受每月379元的定期生活补助;授予其他11名护林员卡若区“2.12”先进护林员称号,给予英勇负伤的阿旺次仁、洛扎各1万元奖励,给予表现突出的白加等9名护林员各2000元奖励;授予柴维乡差达村村委会“基层护林先进村”称号,并给予2万元奖励。
会议对洛松等12名护林员的先进事迹给予了高度评价,号召各乡镇基层护林员、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向他们学习。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卡若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