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44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相关通知精神,西藏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此外,自治区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西藏各级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今后将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或援藏资金安排,一律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责编: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