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两级法院“四个坚持” 深化“法制宣传千里行”活动 竭力为 “七城同创”助力加油
2017-08-30 10:20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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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辛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昌都两级法院紧密结合当前依法治市和审判执行、维护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千里行”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示范、渗透作用,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法治社会氛围,为“七城同创”助力加油。
坚持“阵前点将”,强化人才保障。以法律宣讲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重点、以发挥专业优势为抓手,坚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重点培养的原则,建立“法官宣讲队伍”人才库。结合司法改革人员分类定岗,从现有审判团队中选出刑事审判、民事调解、行政和解、执行化解和立案信访等几类理论功底深厚、业务能力精湛、综合素质较高、宣讲经验丰富的审判执行骨干分子,组建充实了39个138人的法制宣传小组。同时,市中院从两级法院选派10名精通藏汉双语、善于沟通协调、赋有表演才华、精于调动气氛的干警,组成了昌都法院“法制宣传千里行”文艺表演队,定期随同法制宣讲组下乡表演法制小品,着力增强法制宣传的趣味性,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让群众在欢笑中学习法律、理解法律、信仰法律。
坚持“就地取材”,抓好资料编撰。紧密结合法制宣传工作实际需求,坚持就地取材,从昌都本地所审判的非涉密案件中,甄选出职务犯罪、非法集资、包庇、诈骗、妨害公务等10篇典型刑事案例,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伙协议等5篇典型民事案例和2篇典型执行案例、2篇典型行政案例等发生在昌都辖区范围、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出现在群众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并已全部翻译成藏汉双语,配图印制成册。目前,已印制出了《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手册》、《法律进寺庙知识读本》、《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法律宣讲资料。同时,从昌都本地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案例中,挑选、发掘、整理出《借钱》、《非法集资祸人害己》、《讨工钱》等5个法制小品,努力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去警示想要犯罪的人、去教育不会用法的人、去引导将要打官司的人。目前小品已进入排练阶段。
坚持“基层创新”,注重工作特色。卡若区法院利用微信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首日阅读量达到9000余次,4天内2名被执行人主动申请执行和解。类乌齐、丁青法院在虫草采挖点设立“法制宣传点”,利用间歇时间宣讲案例、调解纠纷。江达县法院推出“帐篷法庭”,白天宣传法律、办理案件,夜间播放法制电影。洛隆县法院在该县中学设立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推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常态化;利用文化广场电子屏、普法宣传车流动播放庭审实录。左贡、芒康法院分别推出《看图学法》书册、漫画宣传单,着力增强法律宣传的生动性、趣味性和理解性。贡觉县法院推出“现身说法”,着力增强案件说服力和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察雅县法院“女子巡回法庭”和“驻村法律便民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八宿县法院推出“法制讲堂”,利用本院所审案例释法明理、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边坝县法院推出“语音播报简报”,实时播报司法审判工作动态。
坚持“对症下药”,突出宣传实效。结合法律“七进”,针对部分乡镇、村落、牧区存在矛盾纠纷较多、信贷案件突出、合同纠纷复杂和私藏枪支、强买强卖等突出法治问题,昌都两级法院实施“一村一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七城同创”活动以来,两级法院共深入15个机关、41个乡镇、8个寺庙、21个村居、9所学校、6个工地、7个法制教育基地、8个虫草采挖点和2个企业宣讲法律174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1.73万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398人次,调解纠纷5件。两级法院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翻译、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务求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行为违法犯罪、为什么是违法犯罪,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和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全社会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活动的程序、正确参与诉讼,理智对待诉讼结果,为“七城同创”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