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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11-27 08:3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幕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11月25日讯(记者 刘倩茹)25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许雪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巨建华、李文汉、纪国刚、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二十三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人大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发挥好在全面依法治藏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助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关于《西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修正草案)》议案的说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有关条款的修改,主要增加了加强党对选举工作全面领导,相应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等规定。

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暂定名)议案的说明。该条例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立法决策,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加快美丽西藏建设的决定要求,全面总结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实现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目标,提供法治保障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日喀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别作审查报告。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厅分别作关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下午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孟晓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和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