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12:37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为做好201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招生计划、生源比例、招生对象、报名条件、考试录取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记者 李海霞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规定》中规定的招生对象为世代聚居(二代及以上)在藏的藏族和区内少数民族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藏);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藏)。
《规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年龄为11-14周岁(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区内高海拔四类及以上范围农牧民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市(地)范围内(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同时父母至少一方在报名市(地)范围内工作,须提供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单位和报名市(地)范围内工作的证明材料;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户籍为城镇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市(地)范围内城镇居民,须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城镇居民的证明材料。
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户籍为农业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市(地)范围内农牧民,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镇),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须提供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本单位和报名市(地)范围内工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工作时间等。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
《规定》中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30日。同时,在成都设立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借考点,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户口所在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借考表。考生可于5月13日起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查询。
报考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的资格审查在本市(地)、西格办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报名资格要求严格组织实施。要重点对户口本(卡)、学籍信息档案(学籍卡)、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各类审查材料逐级留存。
以下考生在录取时要给予适当照顾:区内较少民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孤儿院考生(无监护人者),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0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边境班优先招收近三年无学生考入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的边境县的边境乡少数民族考生。
驻藏公安民警(消防救援)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符合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报考条件的,安排到内地西藏初中班(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实行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计划,全区697个乡镇中内地西藏班学生未覆盖的乡镇,由各市(地)从当年小升初招生计划内统筹解决,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补录工作须于7月20日前完成,并把补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得补录。因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补录。录取使用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录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