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2 10:4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我区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贫困集中连片地区,存在着众多“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地区,而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这一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贫困量大、面宽、程度深的实际情况,坚定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市地、各部门在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起步快、进展好、成效明显,一大批贫困群众告别“穷窝窝”,拥抱新生活。
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是易地扶贫搬迁所强调的重点方向。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不是简单的人口空间转移,而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衡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质量如何,既看是否搬得出,还看能否稳得住、逐步走向富裕。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期,只有“挪穷窝”与“挖穷根”并举,才能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要改善人居条件,更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让易地扶贫搬迁取得实效。
“挪穷窝”要与“挖穷根”并举,需要摒弃“一刀切”的思想,做好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扶贫搬迁不是简单地帮困难群众“挪个窝”,而是要给他们的生产生活“铺好路”,让群众有奔头。因此,要在搬迁点选择上坚持与产业、就业有效对接,解决好搬迁安置中户籍、社会保障、学校、医疗等各个方面的问题,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脱贫、可致富”。同时,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在搬迁的同时,跟进脱贫措施,及时帮助搬迁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积极通过产业扶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帮助搬迁户增收致富。
要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提升自身发展能力。一方面,要根据搬迁群众意愿和就业岗位需求,结合新型农牧民培育等项目,引导搬迁户转变传统观念,鼓励扶持搬迁户再就业,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提高搬迁农户的创业就业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发展模式,鼓励搬迁户根据发展意愿组建“脱贫致富共同体”,在资金筹措、政策保障、资源倾斜等方面给予支持,适当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鼓励搬迁户靠自己的双手迈上致富道路。
要重视示范引领效应。实实在在的成效往往比单一的口号更有力量。在致力扶持贫困群众“挪穷窝、改穷貌、拔穷根”过程中,我区部分地区坚持群众意愿、注重因地制宜、搞好科学规划、加快后续建设,涌现出了三有村、四季吉祥村等一批规划科学、搬迁有序、发展后劲足的易地扶贫搬迁示范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这些示范村在顶层设计、分工协作、督导落实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展示其“挪穷窝、换穷业、挖穷根”的先行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产生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