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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西藏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睦和顺促和谐

2016-11-14 09:3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宗教工作涉及广大信教群众利益,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秋日羌塘,细雨霏霏,寒风冽冽。9月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专程来到那曲孝登寺,调研指导民族和宗教工作。他强调,全区广大僧人要把爱国爱教守法作为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坚决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发展生产,真正实现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意识,赢得了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广泛好评、衷心拥戴。

“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是我区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真实写照。

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5年6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亲切接受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的拜见,勉励他继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胸怀祖国,心系人民,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开展教义阐释,弘扬藏传佛教教义中的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苦等积极思想;精进学修,不断提高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学习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开阔自己的眼界和胸襟。

总书记对十一世班禅的勉励,也是对我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殷切希望。

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宗教工作之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开创了全区宗教工作新局面:

——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萨嘎达瓦、展佛节、燃灯节、“色拉普杰”、传昭法会、开斋节等传统宗教节日和活动循例举行,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区内外信教群众达百万人次以上。

——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教职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民俗类宗教活动人员管理办法》《修行人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条例,加快制订《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牢牢掌握活佛转世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控制权。近年来,全区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

——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召开藏传佛教教规教义新阐释研讨会,引导和支持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规教义阐释。实施“百名高僧大德培养工程”,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造福信众”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藏传佛教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5本厚厚的驻寺笔记,记载下了日喀则市吉隆县优秀驻寺干部丽华的难忘足迹。

驻寺三年,丽华带领驻寺干部,帮助查嘎寺建立了《学习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为提高查嘎寺尼姑的生活质量,她和驻寺干部在山脚下开垦了一块荒地,种植了各类蔬菜,确保寺庙尼姑能吃上新鲜蔬菜;每次到县里开会,她都不忘帮尼姑购买些日常用品……

在驻寺干部的努力下,查嘎寺被评为市、县两级和谐模范寺庙,16名尼姑荣获了自治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荣誉称号。

干部驻寺,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一项重要举措。干部驻寺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广大驻寺干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自治区利寺惠僧政策,用真心为广大僧尼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

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创新寺庙管理,认真落实利寺惠僧政策,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为实现西藏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健全寺庙和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协调处理全区宗教事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僧尼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座寺庙,强化联系、增进感情;组建专业的宗教管理队伍,形成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寺庙事务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相统一。

——在“导”字上下功夫,管理服务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推动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建立边远寺庙僧尼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僧尼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开展爱国爱教宗教服务下乡活动,在全区寺庙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树立良好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寺庙僧尼爱国守法的积极性。

——创新寺庙治理,拓展社会治理主体,打牢平安西藏建设的根基。实施“六建”,把社会管理延伸到寺庙、延伸到僧尼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领域,吸收爱国爱教的僧尼代表参加寺管会,强化对寺庙事务特别是人、财、物的管理,使寺庙管理更加民主、透明,有力维护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普及现代教育,引导僧尼走崇尚文明现代的生活路子。全面实施寺庙“九有”工程,确保有条件的寺庙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广播电视、有文化书屋,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和感党恩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爱国爱教、护国利民本身就符合藏传佛教的教义。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僧人们的认识提高了,自觉性也更加增强了。”拉萨市哲蚌寺僧人阿旺群增说。

让寺庙僧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7月21日至24日,班禅驻锡地日喀则市德庆格桑颇章香烟缭绕,法号声声。区内外数十万藏传佛教僧俗信众齐聚一堂,共沐又一佛门盛事——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首届时轮金刚灌顶法会。来自西藏和四川、甘肃、青海、云南各大寺庙的100余位高僧活佛和5000名僧尼接受了班禅的时轮金刚灌顶。

受到了班禅大师时轮金刚灌顶的昌都僧人达杰激动地说:“全靠政府的好政策,我赶上了一个好时代。一个信教自由、宗教和睦和顺的美好时代。”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把广大爱国爱教僧尼当公民、当亲人、当朋友,持之以恒办好各项利寺惠僧实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每一座寺庙、每一个僧尼的心坎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做好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各项利寺惠僧政策,把服务落实到每一座寺庙,把实惠落实到每一位僧尼。

——始终把藏传佛教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有效保护,在对包括寺庙在内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大维修投入的同时,组织藏文专家,相继出版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等一大批藏传佛教典籍,还印刷了大量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提供给寺庙,以满足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

——着力改善僧尼生活条件,将全区寺庙僧舍维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寺庙僧舍进行维修改造。目前,西藏1785座寺庙通了路,1779座寺庙通了水,1751座寺庙实现了通讯覆盖,不少寺庙还修建了澡堂、食堂、垃圾处理池,有效解决了寺庙僧尼最渴望、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自2011年12月颁布施行《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来,自治区每年补贴2600多万元,实现了寺庙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

——每年补贴2000多万元,免费为在编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针对全区在编僧尼中60岁以上占10%、40至59岁占60%的年龄结构和老年僧尼养老难的实际,在45座百人以上的寺庙修建养老院,确保寺庙僧尼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如今,越来越多的僧尼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在寺庙书屋里了解现代科技和世界文化……广大僧尼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解,一项项利寺惠僧政策,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极大激发了寺庙僧尼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的热情,形成了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