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9 09:4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讯(记者 李影)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信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8月19日零时起提高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拉萨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9179.72元上调为9368.16元,每公升由6.82元上调为6.96元,每公升涨0.14元。93号汽油每吨由8695.16元上调为8870.14元,每公升由6.46元上调为6.59元,每公升涨0.13元。90号汽油每吨由8197.14元上调为8372.12元,每公升由6.09元上调为6.22元,每公升涨0.13元。
昌都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498.80元上调为10687.24元,每公升由7.80元上调为7.94元,每公升涨0.14元。93号汽油每吨由9933.48元上调为10108.46元,每公升由7.38元上调为7.51元,每公升涨0.13元。90号汽油每吨由9368.16元上调为9543.14元,每公升由6.96元上调为7.09元,每公升涨0.13元。
阿里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1023.74元上调为11212.18元,每公升由8.19元上调为8.33元,每公升涨0.14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431.50元上调为10606.48元,每公升由7.75元上调为7.88元,每公升涨0.13元。90号汽油每吨由9839.26元上调为10014.24元,每公升由7.31元上调为7.44元,每公升涨0.13元。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同时,各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