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09:2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西藏自治区针对网友给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的5条留言作出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随着城市的发展,林芝市区的机动车越来越多,停车位不够用,林芝市领导想了很多办法,在街道边上规划了停车位,但是林芝市珠海路粮食局附近的停车位长期被摩托车占用,而且是几个摩托车锁在一起长期占用停车位(就在味巴适餐厅和粮食局中间),明明是机动车位,但是无人去管,请领导去管一下。在八一市区,摩托车、电动车和出租车闯红灯的想象屡见不鲜,被迫无奈的私家车只能装上行车记录仪,便于发生事故时用。请领导治理一下闯红灯的现象。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规范停车和治理摩托车”一事,现由林芝市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经查,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珠海路(八一大街北段)常有中小型货运车辆停放,对该路段沿街商户造成一定影响,为阻止中小型货运车辆长期停放商铺门口,商户们有意将废弃电动摩托车串联锁在停车位上,致使小型轿车也无法正常使用该路段停车位。对此,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多次前往进行调查处理,切实做到宣传教育与打击整治相结合,并协调市政、国土等部门为货运车辆在城区外指定停放点。目前,该路段沿街商铺已对占用停车位的电动摩托车进行了清理。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停放管理,林芝市交警支队已研究制定《林芝市城区大货车管理建议通告》,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后即可实施。 针对林芝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出租车闯红灯现象,林芝市交警支队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各类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教育、再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各类车辆司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提高道路交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不断完善交通管理体系,我市正在建设城区电子抓拍系统,该系统将于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治理。 下一步,林芝市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交通秩序。
【网民留言】
我是山南地区一名普通乡镇公务员,现在在休产假中,我是头胎,县组织部只给批6个月产假,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有些地区是一年产假,而我只能休6个月产假?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究竟目前产假是几个月”一事,现答复如下: 在西藏自治区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前,执行藏计育字〔1992〕(第06号),根据该文件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实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假一年……”单位批假6个月,余下6个月须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再批,符合有关规定。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这份留言。 上次因为咨询夫妻异地调动的程序给您留过言,工作人员很热心的联系了我,也及时给与了回复,心中倍感亲切与感动!再次特别感谢!为了解决两地分居,我咨询了日喀则市人社局,他们同意并找到接受单位。我的调动表已交至山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但工作人员表示要上会、研究,要等很长时间。而且由于调动人员较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审批通过。 在此,求助书记,能不能考虑夫妻分居已达4年之久的情况,尽快审批一下呢? 谢谢书记!最后祝您及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收到网民留言后,阿里地委办公室第一时间责成革吉县委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并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给你。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体制,当前我地区干部调离程序是: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再经接收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转由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报请地委组织部同意方可调离。2014年底,阿里地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新入职干部必须在阿里最低服务3年才可提出工作调离申请。该网民于2014年8月参加工作,暂不符合调离规定,建议该网民自行联系到接收单位后,再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调动申请,并提供所反映情况的证明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办理。 祝好!
【网民留言】
我是2002年12月入伍,2014年12月考取西藏乡镇公务员,兵龄12年,高中学历,在部队期间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请问我应该如何定级,现在领取的还是办事员工资,不是部队5年以上可以定为科员吗,每次去组织部,人社局问都说档案还没审,请问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部队上士考取西藏乡镇公务员如何定级”一事,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网民在部队服役期间为3级士官,兵龄12年,于2014年报考我区从驻藏部队拟退役士兵(士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成绩合格被录用为日喀则市乡镇公务员,现为日喀则市仁布乡办事员。据网民反映,其档案现存于日喀则市人社局。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和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该网民符合任职定级条件。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军区司令部、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在部队服役期间为士官或工龄满5年的退役士兵,按照科员确定职级”的规定,该网民应按照科员确定职级。 对此,我们积极与日喀则市人社局进行了沟通,要求日喀则市人社局尽快将该网民档案转至仁布县人社局,并督促仁布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该网进行任职定级。 我们对网民关心我区公务员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工作表示欢迎。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你好!我真挚的恳求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看看我这可怜之人的求助。我是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一名公务员。我本是西藏农牧学院工程管理的在校大学生于2011年响应国家的号召:扎根高原,无私奉献,参加全西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被分配到阿里地区普兰县发改委上班。我满怀激情来到阿里工作,我憧憬着为祖国为人民一尽我这微薄之力。可是天不随人愿2013年突然左侧心脏痛如刀绞前往西藏自治区军区总医院就诊病情稍有好转出院继续工作。2014年12月我病情再次复发主要症状表现为:心脏绞痛、心慌、剧烈喘气左手小指与无名指发麻胀痛内侧手臂疼痛、恶心、食欲不振、头晕。与12月3日请假前往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1。窦性心动过速;2。原发性高血压三级;3。右心肥大;4。陈旧性下壁心肌梗死;5。高原红细胞增多症;6。双肾结石;7。肺动脉高压。为此我请假回内地四处寻医就诊至今病情不见好转。好心的陈全国书记求你看看我这个可怜人的信吧!我上有白发苍苍的父母下有两岁的儿子她们怎么办?她们都靠我这微薄的工资度日。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致陈全国书记的一封求助信”一事,现由阿里地委办公室回复如下: 收到网民留言后,阿里地委办公室第一时间责成地区相关部门和普兰县委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并做了如下工作: 1.地区人社局协同普兰县病退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网民提供的病历诊断证明进行了客观鉴定,鉴定结果为该网民不适合继续留在高海拔区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丧失工作能力”的才可办理病退手续,当前该网民的情况不符合病退条件; 2.普兰县按规定负责报销该网民在阿里工作期间的医疗诊治费用,超出报销范围的,本着组织关怀原则对其进行适当经济救助; 3.考虑该网民身体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地区组织部门可将该网民调往本地区低海拔区域工作(如札达县底雅乡,海拔2900米); 4.若该网民需调往其它地区或内地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体制,需该网民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待接收单位同意后,地区组织部门将从速为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