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西藏新闻>

拉萨市大力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11-04 10:4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拉萨讯(记者 王珊)近年来,拉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拉萨市将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措施,基本构建了涉及养老保障、老年医疗保险、老年维权、老年优待以及老年文化体育生活等各方面的服务体系。同时,将发展老龄事业列为重要的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内容,把老龄事业各项经费纳入预算,想方设法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

自2012年以来,拉萨市用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达2亿元,各项老龄活动经费150多万元,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资金支持。目前,该市共有五保对象1260人,其中集中供养1056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人均每年5370元以上。各县(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部分县(区)供养标准达12000元。五保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全额报销,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

在敬老维权中,拉萨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同时,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积极兑现老年人各项优惠待遇,协调残联、各医疗机构、市公交公司等部门,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无障碍通道设施,开设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老年人优先看病取药,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实行免费优惠。认真做好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和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从2013年1月起,拉萨市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由原来的人均每年300元、500元、800元分别提高到现在的450元、750元、1200元。2014年该市共发放健康补贴2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