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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藏,是其历史上最辉煌时期

2015-09-08 08:51 来源:新华社 点击: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日发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全面介绍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给西藏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白皮书说,虽然西藏自治区从成立至今只有50年,但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今日的西藏,是其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

白皮书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和西藏地方的实际。西藏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是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的正确选择,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白皮书全文约2.2万字,以大量数据和事实从八个方面介绍了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前后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旧西藏的黑暗与落后、走上发展进步道路、 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大力增进人民福祉、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白皮书说,直至20世纪50年代,西藏社会依然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这种存在了几百年的黑暗制度,扼杀人权,摧残人性,是人类社会最为落后的 制度。自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和1965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不仅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西藏成 功地走上了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平等发展、共同繁荣进步的光明大道。

白皮书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然而,多年来,十四世达赖集团出于“西藏独 立”的政治目的,不断鼓吹“中间道路”,大肆兜售“大藏区”“高度自治”,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否定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的发展进步。十四世达赖集 团的分裂行径,完全违背了中国宪法和中国国家制度,极大损害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遭到了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注定逃脱不 了失败的命运。

白皮书说,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西藏各族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和谐安宁。当今西藏,在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中,藏文化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白皮书说,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

白皮书说,多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

白皮书指出,过去的50年,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制 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践充分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 利益。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基本国情

白皮书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的正确选择。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白皮书指出,在经历了1951年和平解放和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于1965年成立自治区,正式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现了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这一制度既继承历史传统,又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义;既符合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历史传统,又符合各族人民 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同时,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各自治地方在国 家生活中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自治权利,在自治地方有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

目前,西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既是自治机关,也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构,根据本地方的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践,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西藏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实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一制度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旧西藏人民各项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

白皮书指出,直至20世纪50年代,西藏社会依然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在这种制度下,人民既无民主权利,也无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各项基本人权根本得不到保障。

白皮书指出,旧西藏实行以《十六法典》《十三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对广大农奴实行野蛮压迫。农奴主和农奴在法律上的地位极其不平等,农奴主拥有对农奴和奴隶的生杀予夺权,他们用剜目、割肉、割舌、断手、剁脚、抽筋、戴铐等野蛮刑罚,来维护对农奴和奴隶的统治。

白皮书指出,旧西藏,占人口只有5%的三大领主(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及其代理人,几乎占有全部的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 畜,而占人口多达95%的农奴,包括“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朗生”(一无所有,世代为奴),却不掌握 生产资料,遭受残酷的经济剥削。

在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之下,农奴没有生产资料,生存权受到严重威胁。白皮书说,农奴要遭受地租、乌拉差(注:乌拉差是一种包括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含义十分广泛的差税总称)、高利贷三重剥削。

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严重阻碍着社会进步。白皮书指出,直到1951年和平解放前,西藏没有现代工商业,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没有 一条现代意义上的公路,西藏与外界几乎隔绝;农业生产长期处于原始耕作状态,劳动工具原始简单,牧业基本是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且退化,整个生产力 水平和社会发展十分低下,社会发育程度极低。

法国旅行家亚历山大·大卫·妮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一书中这样描写当时人民的情形:“这些可怜的人们只能永远待在他们贫瘠的土地上。他们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

西藏各族人民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

白皮书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

白皮书指出,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西藏全区现有各级人大代表34264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66.7%, 自治区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70.2%。自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

白皮书说,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自治区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西藏人民依法行使了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 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上述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制定重要地方性法规,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 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审查、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 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根 据白皮书,截至2015年7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共300件,其中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123件,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48件,废止29件,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教育、语言文字、文物保护、生态环保等各个方面。

政 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每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和自治区“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协商讨论, 先后组织委员参与西藏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协商讨论,以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民主协商会议、专题座谈会议、委员视察、调研、提案及举办“经济发展论 坛”等形式,为西藏自治区“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计划、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西藏各界积极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 (下转A05版)

西藏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贫困人口减少

白皮书指出,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白皮书指出,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6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38倍,年均增长10.7%;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59 元,年均增长10.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仅为9.48%,1990年提高到11.52%,2000年为 19.43%,2010年达到22.67%,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

白皮书说,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西藏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提出全区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到2013年,全区累计投资278亿元,完成46.03万户 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使230万农牧民群众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4平方米,生活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积极实施拉萨供暖工 程,自2012年开工以来,建成燃气主干管网63公里、燃气次干管网256公里、庭院管网1200余公里,已完成居民小区及单位供暖项目建设768个、 10.7万户、2136万平方米,拉萨城区基本实现供暖全覆盖,彻底结束了祖祖辈辈靠烧牛粪取暖的历史。

同时,大力实施水、电、路、气、通讯、邮政、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工程,基本解决农牧民的安全饮水问题。实现了村村通电话、村村通广播电视、乡乡 通宽带,完成450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近24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清洁的沼气能源,农牧区碘盐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白皮书说,2003年以来,农牧民收入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生活在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下的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0年的117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61万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6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区农牧民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49.2%下降至 2014年的23.7%。2006年以来,直接、间接落实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累计达到706.36亿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89亿元,落实农资综合补贴 3.58亿元,落实家电、家具下乡补贴资金3.4亿元。这些补贴政策提高了农牧民群众收入,提高了农牧民的购买能力,提升了农牧民的生活品质。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 西藏现代化发展水平提高

白皮书指出,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现代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

白皮书指出,西藏生产总值由1965年的3.2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20.8亿元,增长281倍。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续20年保持两 位数增长,年均增速高达12.4%。1965年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仅为2239万元,2014年达到164.75亿元,年均增长高达14.46%,自我发展 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区工业增加值由1965年的0.0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6.16亿元,增长735倍,年均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在地区 生产总值中的占比由1965年的6.7%提高到2014年的36.6%。

白皮书说,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交通更加便利。以拉萨为中心,东连四川、云南,西接新疆,北连青海,南通印度、尼泊尔,地市 相通,县乡连接的公路交通网络基本建成。2014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万公里,次高级以上路面里程达到8891公里,占12.6%。全区74 个县(区)中65个通了柏油路,占88%;690个乡镇通公路,通达率99.7%;5408个行政村通公路,通达率99.2%。格尔木至拉萨、拉萨至日喀 则铁路相继通车运营,拉萨至林芝铁路开工建设。组建了西藏航空公司,区内通航机场5个,8家航空公司在藏运营,开通国内外航线48条,通航城市达33个, 形成以拉萨贡嘎机场为中心,昌都邦达、林芝米林、阿里昆莎和日喀则和平机场为支线的五大民用机场网络。

以光缆、卫星、网络为主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白皮书说,西藏全区光缆线路长度达到9.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为3万多公里,累计实现74 个县(区)、668个乡镇通光缆,乡镇通光缆率为97.8%;实现5261个行政村移动信号覆盖。全区互联网用户达到217.7万户,普及率为 70.7%,农牧区移动互联网覆盖率达到65%以上。

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白皮书指出,西藏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白皮书说,目前,西藏已经建成了中、西、藏医结合,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全区已建成71 个县医院和678个乡镇卫生院,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14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1430所,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 别达到3.79张和4.08人,建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医疗卫生网络。

白皮书指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0万元、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政策 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农牧民人口100%被纳入到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20元,最 高报销补偿限额达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例达到80%以上。寺庙僧尼等人群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医疗 救助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全覆盖。

根据白皮书,西藏对城乡居民实施免费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9%。2013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4.51/10万人和19.97‰。人均寿命由20世纪50年代的35.5岁增加到68.17岁。全区实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成就显著

白皮书指出,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尊重、保护、传承和弘扬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白皮书指出,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得到有效保护。西藏学校教育全面实行藏汉双语教育,目前,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 学阶段开设藏语文课(包括内地西藏中学),其他课程用汉语文授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西藏自治区已编 译完成从小学到高中共13门学科的821种课本、410种教学参考书、56种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73种教学辅助用书。

2014 年,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出版各类图书547种、1302.5万册,其中藏文图书种数占比超过80%;共有14种藏文期刊、11种藏文报纸 出版发行。此外,藏语文在邮政、通讯、交通、金融等领域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同 时,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全面抢救和有效保护。白皮书说,国家建立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藏医学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天 文历算研究所等一批教育培训基地和门类齐全的研究机构。几十年来,西藏先后组织了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收集各种音乐(歌 曲)、曲艺一万多首,文字资料3000多万字,录制了大量音像资料,拍摄图片近万幅,发表有关藏民族传统文化学术论文1000多篇,整理出版了《中国戏曲 志·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西藏卷》等10大文艺集成志书和文艺研究专著30多部,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 籍261部。

中央政府30多年投入14亿余元维修西藏文物和重点寺庙

白皮书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每年都拨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西藏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中央政府至今已累计投入14亿多元对西藏文物和重点寺庙进行了大规模维修。

此外,国家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 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1994年,国家又拨款2000万元,继续修复甘丹寺。从1995年开始,中央财政通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西藏 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寺庙维修与保护予以积极支持。

与此同时,藏传佛教文化得到尊重和保护。白皮书说,中央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始终把藏传佛教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给予有效保护,不断加强对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

中央政府支持4000多万元,组织上百名藏文专家,历时20余年,完成了对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校勘出版。已经印出《甘珠尔》大藏经达1490多部,还印出大量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

西藏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 活佛358名

白皮书介绍,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住寺僧尼4.6万多人;现有活佛358名,其中6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

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

白皮书说,在西藏自治区,各大宗教的各种传统节庆活动正常进行,大型宗教活动如转神山神湖活动、萨噶达瓦节、展佛节、跳神节、朝觐等40多种群众性重大宗教 节庆活动得以保护和继承。信教群众家中几乎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达百万人次。为满足不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目前西藏还有清 真寺4座,天主教堂1座。这些宗教也依法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依法依规开展正常宗教活动,与其他宗教平等和谐相处。

活佛转世制度作为西藏宗教特有的信仰和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藏传佛教僧人学经制度不断完善。在北京和拉萨分别建有中国藏语系高级 佛学院和西藏佛学院,作为藏传佛教高级宗教人才培养基地,系统招收培养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西藏60多座各教派寺庙开办有寺庙自办的学经班,完全按照传统习 惯进行宗教学修和学位学衔的考核晋升。

2005年开始,每年在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举行藏传佛教“拓然巴”高级学衔考试和授予仪式,在大昭寺和拉萨三大寺进行格西“拉让巴”学位考试。截至目前,已有84名学经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46名僧人获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高级学衔。

各类自然保护区占西藏全区国土面积逾三成

白皮书说,西藏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

此外,西藏已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国家级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9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地质公园4个(国家级3个),使西藏 拥有的141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196种西藏特有动物物种、855种西藏特有植物物种以及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 护。

西藏大中型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居全国前列,藏羚羊种群数量由1995年的5万至7万只上升到目前的20万只以上,黑颈鹤由1995年的1000至3000只上升到目前的7000只左右,野牦牛、藏野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增。

西藏人均森林面积等5项指标全国居首

白皮书说,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在西藏成效显著,西藏已经创造了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天然林蓄积、乔木林蓄积、重点公益林面积5项指标全国第一。

据2014年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西藏森林覆盖率已达11.98%,森林面积1471.5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62亿立方米,天然林蓄积22.61亿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267立方米/公顷、重点公益林面积1011.27万公顷。

第四次与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比较,西藏荒漠化土地减少了7.89万公顷,沙化土地减少了6.57万公顷,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扩展趋势得到遏制并首次出现逆转。截至2014年底,西藏有天然草地面积8433万公顷,其中可用天然草地面积7067万公顷。

2009 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提出投资155亿元,到2030年基本建成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共落实投资56.46亿元,规划确定的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工程、重 要湿地保护工程、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生态安全屏障监测工程3大 类10项工程得到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