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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西藏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

2014-03-14 11:2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了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社会局势进一步稳定。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200年财政预算为:一般预算安排的总财力为1173340万元,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66101万元,增长21.1%,其中:中央补助收入86741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851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0776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7334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安排16379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力变化情况,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批准,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828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为32629万元。

  预算执行结果,全区财政总财力为2254636万元。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312万元,为预算的141.29%,比上年增加20124万元,增长20.09%;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5450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42%,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6167万元,增长38.57%。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支出393049万元后,收入大于支出708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区净赤字额从2004年的22152万元下降到15067万元,比上年减少708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50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6万元,增长79.13%;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08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2005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一)坚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积极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相结合,地方财政可用财力增长较快

  中央财政的一般性财力补助、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大幅增加,促进了我区财力状况的进一步好转。2005年,中央对我区的财力补助总量达到191185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别比上年增长38.89%和53.5%,预计年终结算时补助财力还会有一定数量的增加;中央补助的医改、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达到49120万元;新增“三包”经费调标、免费医疗经费调标9246万元、医改扩面4400万元、干部保健1500万元、调价补贴2400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750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3000万元。

  在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各项税收收入增长较快,2005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各项税收达到81327万元,比上年增加9410万元,增长13.08%。政府非税收入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5年全区各项政府非税收入48134万元(不含亏损),比上年增加10740万元,增长28.72%。截止到年底,地方财政收入超过亿元的地市达到6个,超过千万元的县达到13个。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财政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不断增强

  针对我区经济运行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并实施了运用财政手段拉动经济增长、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的十项政策措施。

  结合我区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的特点,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保证了我区重点项目、40大庆项目的顺利建设。全区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完成653127万元。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用于开展符合中央实施宏观调控、调整长期国债投资政策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补助资金23403万元,对边境地区、国道沿线的民房进行改造,带动银行信贷资金和民间投资12500万元(含群众投劳折资),在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投资结构调整。建立矿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支持我区矿业发展。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周转房维修资金5282万元,自治区车辆更新及购置资金2378万元。

  依法加强对基建投资的监督管理,2005年通过上缴基建存款利息、投资审减和基建结余等方式回收财政资金7121万元。

  (三)坚持财政政策向“三农”倾斜,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度增加

  增加对农牧民的财政补贴,切实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下拨财政补贴资金13416.82万元,其中化肥补贴7800万元、粮食良种补贴1000万元、小型农机具补贴1000万元、种粮直补资金3616.82万元;拨出专项资金810万元启动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安排专项资金24544.7万元,提高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全区小学生、初中生“三包”经费标准分别由6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1150元,小、初、高中学生助学金补助年均标准分别从50元、100元、800元提高到65元、130元、900元;安排专项资金9246万元,用于增加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标准已由年人均40元提高到80元。2005年财政对农牧民的各类补助已达到全区农牧民每人每年406元的水平。

  充分认识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坚持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对农牧业的投入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2005年,全区财政涉农支出为158324万元,比上年增加41002万元,增长34.95%。财政支农专项支出11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8000万元,增长51.36%。全区农发扶贫投资达到55786万元,比上年增加12766万元,增长29.6%。安排农经网建设资金635万元,构建农牧业信息平台。落实农业产粮大县奖励1000万元,安排资金2000万元,为农牧民配置家用太阳能灶。安排农牧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1731万元,开展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53620人次。安排专项资金4650万元,帮助牧民购置网围栏,促进草场承包责任制落实。安排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6500万元,支持农牧区特色产业发展。安排县乡公路养护资金6324万元、村道养护资金1270万元,提高县、乡、村公路通行能力。2005年安排农牧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000万元,提高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本着“养事不养人”的原则,主要用于解决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和村级技术人员待遇问题,并提高了五保户供养标准。

  (四)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地县财政保障能力和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

  两年来的财政运行表明,2004年确定的“划分收支、专项扶持、财力补助、转移支付”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良好,对促进地县增收节支、保平消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对地县的财力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几年,直接安排到地县和实际使用在地县的财力占全区总财力的比重保持在75%以上。2005年自治区财政对地县的一般转移支付11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000万元,其中73.2%直接下达到县。2005年1月1日起,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年人均8000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年人均6000元。安排15000万元,增加地县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每个地市1000万元、每县100万元)。拨出专款17170万元,为县乡卫生院和农牧区中小学配备医疗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落实资金3500万元,为基层科技人员改善住房条件。安排支出425万元,用于边境村委会建设。对因砂金禁采影响财政收入的县给予了适当补助。

  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推进财政改革、加强管理、进一步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若干政策措施,提高了县级财政对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等基本支出的保障能力,建立了支持县级事业发展的机制,规范了县级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硬化了预算约束,推进了县级财政改革。

  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与体制约束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体制效应。严格按照现行体制的规定,规范财力分配和自治区对地县的财力补助,财政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明显减少。

  (五)坚持“两手抓”,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局势稳定的基本支出需求

  按照高于普通行政机关的标准,足额安排公、检、法、司和政法委系统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安排落实政法专项资金14000万元,改善政法部门装备条件,增加办案经费;加大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资金投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局势的长期稳定。2005年全区公检法司支出达到77109万元,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层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全区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标准达到年人均21000元,县级检察机关、法院机关、司法机关和政法委机关的年人均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已于去年10月开始提高到年人均16000元的水平,原定三年到位的标准一次性得到落实。

  (六)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区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20956万元,比上年增长17.85%。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开始启动;城镇居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开始试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并做到了应保尽保;安排资金7000万元对离退休干部职工进行补助;医改扩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山南、林芝、日喀则、昌都4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纳入全区医改试点范围,阿里、那曲医改试点方案已完成并上报国家劳动社保部和财政部;出台并实施了《西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已进入讨论修订阶段。完成了“十一五”社保规划的编制工作。

  实施“科教兴藏”战略。2005年教育支出达到201994万元,比上年增长33.65%。农牧民子女教育“三包”、“两免一补”等助学政策落实情况良好,农牧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完成,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取得新成果。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科学技术推广应用,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比上年增长34.54%,达到4413万元。

  加大对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农牧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村级文化站建设全面启动;重点文物得到及时修缮和有效保护。2005年,财政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支出达到11990万元,比上年增长26.04%。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西藏日报社设备更新。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牧区新型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初级卫生网初步建立,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防病救治能力得到加强。安排支出7000万元用于人民医院改造。2005年,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达到94741万元,比上年增长48.44%。

  (七)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财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以推进支出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截止到年底,自治区本级117个部门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地县部门预算试点逐步扩大。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部门达到54个,约占部门总数的50%,地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已在昌都地区上线运行;政府采购方式不断丰富,采购范围和规模逐年扩大,2005年政府采购资金总量达到74823万元,比上年增长225.36%。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粮食购销价格全面放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逐步到位。财政对化肥的补贴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调研工作基本完成,实施方案正在研拟中。

  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积极推行县级公共部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集中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会议和接待定点采购,办公用房、职工周转房统一维修,文件材料集中印刷等。从达孜、墨竹工卡、贡嘎、那曲、林芝等县试点情况看,改革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财政法制建设明显加快。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文物单位收入管理、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管理、特色产业资金管理、农机补贴资金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过多次修改,已进入审议阶段。西藏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2005年,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16789.14万元,收缴入库3681万元。

  (八)坚持党的先进性,理财为公、理财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下基层、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财政工作的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提高,注重学习、务求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观念深入人心。

  从总体上看,2005年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局势的进一步稳定,得益于全区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相互理解、配合和支持。但是,当前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财政调控作用不断增强、财力状况进一步好转的新形势下,理财观念、理财思路、理财水平还要进一步转变和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随着财政体制的进一步理顺,财力下移与事权上交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财政体制的约束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受经济基础、经济规模和增长方式的制约,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仍然有限,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实现财政特别是地县财政稳定增收的任务非常艰巨,自身造血功能需要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业经批准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十一五”规划,我区“十一五”期间的财政收支目标是:保持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GDP增幅,不断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2005年预计决算数为基数测算,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十一五”期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达到93.04亿元,其中2010年达到24.14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7%。“十一五”期间地方财政总支出1211.2亿元,其中2010年316.1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确定“十一五”对西藏的财力补助,同口径比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十五”期间的379亿元翻一番,达到758亿元。主要任务是:在目前已形成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构建公共财政收入体系、支出体系、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公共资源分配的公众参与制度为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运用财税手段,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各项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藏。基本措施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理顺自治区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和中央对我区的财政补助体制,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牧区税费改革,强化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支持经济发展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06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06年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发(2005)12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管理,坚持财力向“三农”工作倾斜、向基层倾斜,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符合西藏实际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构建小康西藏、和谐西藏、平安西藏。

  (一)200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

  根据我区财政“十一五”规划和上述指导思想,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6年全区一般预算安排的总财力为153468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7923万元,税收返还补助56336万元(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返还部分),原体制补助42802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6820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5925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61785万元,各项结算补助40300万元,天然林保护转移支付补助1248万元,缓解县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7507万元,农牧区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12000万元,取暖补助9054万元,上年结转393049万元。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9068万元,增长19.8%。

  2006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97923万元(未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773万元,增长15%,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1534681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9068万元,增长19.8%。

  200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21000万元,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621万元,增长28.2%。

  (二)2006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保障的重点

  ——加大支农支出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支出安排48901万元(含中央扶贫资金1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84万元,同口径比较增长20.1%。此外,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资金220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小水电站、防汛抗旱、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低产田改造。安排资金8000万元,用于农牧民推广使用太阳能灶、边境村委会建设和国门建设。加快实施以牧民定居、农房改造和扶贫搬迁工程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民房改造。二是在新增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0万元,重点支持农牧区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优势资源的转化,扶持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促进农牧民增收。三是安排农牧业防抗灾、疫病防治、农牧业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资金4000万元,提高农牧业防抗灾能力和农牧副产品质量。新增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950万元。四是继续加大农牧民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投入,安排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00万元,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五是安排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3616万元、粮食作物良种补贴1000万元、牲畜良种补贴1000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1000万元、化肥补贴8400万元、种粮大县补贴1000万元,调动农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牧民收入。六是进一步巩固农牧区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安排农牧区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000万元。七是大力支持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我区脱贫致富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安排资金19670万元,支持整乡扶贫、面上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八是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支持农村造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各项工作,安排退耕(牧)还林(草)、口粮及饲料粮补助5100万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6年安排社保支出44450万元,比上年增加9514万元,增长27.23%。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制度的个人账户缴付比例,加快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步伐。适时实施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提高保险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二是以人为本,安排就业和再就业资金1000万元,加大失业人员培训力度,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和促进就业。三是继续抓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开。四是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和城镇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年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农牧民。五是完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保健制度,继续安排干部保健经费4500万元。六是认真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七是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安排救灾资金1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9000万元。八是进一步健全以免费医疗为核心内容的农牧区医疗制度。九是继续做好社会慈善事业工作,安排敬老院设备购置资金100万元。做好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建设规划。

  ——加大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一是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保持教育经费的合理增长,200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52902.7万元,较上年增加22876.6万元,增长17.6%。保障“三包”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加强教育资源的统筹使用,努力改善基础教育条件,推进“两基”攻坚。二是加大对科技事业发展的支持,自治区财政安排科技支出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万元。三是安排人力资源资金5000万元,加大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力度。四是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支持。安排专项资金23907.8万元,用于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立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在完成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设备配置的同时,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区、地(市)医院配备医疗设备,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并重点解决大骨节病、白内障、碘缺乏病、高氟水病等主要地方病的防治资金。五是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安排奖励资金300万元,鼓励精品文化产品创作;促进报业发展,支持西藏日报扩版,同时加大补助力度,确保我区行政村“每村一报”。安排文物保护资金1000万元,做好文物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六是新增环保支出1000万元,支持生态和环境保护。

  ——加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力度,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安排预算内基建资金40000万元,支持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新增3000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安排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支持前期工作。二是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00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2000万元、农牧户贷款担保资金2000万元,扶持企业支出4000万元,培育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支持企业发展。三是安排矿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我区优势矿业发展。四是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企业机制转换。五是新增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

  ——确保社会安定、局势稳定的支出需要,解决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专项补助资金35000万元。保证公、检、法、司和政法委系统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按标准落实到位。

  ——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歪高地县保障能力。2006年,自治区对地县的财力补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自治区财政对下转移支付125000万元,同比增加35000万元,增长38.9%。三、扎实工作,确保2006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我区财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我区实际,为确保2006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实现“十一五”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和稳定工作的意见以及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把握“十一五”时期西藏发展与稳定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明确“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总体思路,把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财政工作的始终。按照财政“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今年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十一五”

  财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强化收入筹集能力,保持财力增长的良好势头——完善加强财源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抓好税收征管。根据国家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展开调研,提出调整和完善资源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开征城市房产税等的政策建议。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加强税收征管,清缴欠税,坚决打击偷、骗税行为,同时加强对驻区外企业的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收入流失,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抓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进一步创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程序,积极推进“征缴分离、票款分离”,确保政府非税收入足额、安全、及时入库。结合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收入的管理。

  ——抓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缴纳。试编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

  ——做好与中央财政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中央财政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对我区的各项财政优惠政策和财力补助及时落实,并逐年增加。

  (三)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继续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扩大地(市)、县部门预算试点,从细化预算编制入手,科学制定定员定额标准,严格预算约束,杜绝无特殊原因、无资金来源的预算追加支出。合理的预算追加支出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并通过动用财政总预备费解决。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资金管理。区直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地(市)直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或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拓展国库集中收付领域,将财政专项资金逐步纳入集中支付。

  ——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法规,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规模力争突破10亿元。

  ——全面推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县(市、区)直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成本。

  ——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硬化体制约束。在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重点理顺自治区层级政府间抗救灾、疫病防治及其他专项支出的事权关系和支出责任;研究并完善自治区同级部门之间的事权关系和支出责任,理顺横向财政体制。

  (四)对财政支出实行全程监督,健全追踪问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部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的监督体系。主要是通过预算编审、经费审核等加强事前监督,通过追踪问效、例行检查等加强事中监督,通过项目验收、投资评审等加强事后监督。

  ——建立财政信息统计数据的监督、审核体系。建立财政部门与组织人事、编办、商业银行、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沟通与协调机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适当的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

  ——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预算评价体系和财政支出效益考核指标体系,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

  (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当家理财能力

  “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当家理财的能力。一是大力推进观念转变和思路创新,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二是坚持依法理财,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财政政策措施的规范执行。三是坚持勤政廉政,推进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深入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效地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完成2006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圆满完成2006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