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09:1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自治区下达租赁住房专项资金4940万元 住房补贴 每人每月平均225元
目前,自治区已经向各地市下达租赁住房专项资金4940万元,用于补贴城镇1人户和2人户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住房补贴有望发放。
据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报道,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自治区11902户城镇1人户和2人户低收入家庭有望领取到租赁住房补贴。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已经向各地市下达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共计4940万元。
发放对象条件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租赁住房补贴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应均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城镇非农业户口3年及3年以上;二是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三是家庭年收入符合自治区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自治区确定的低收入标准;四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优先申请。
住房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平均225元
据介绍,各地市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以当地市场房屋平均租金、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为参考依据,月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225元。自治区财政负担80%,各地市财政负担15%,各县(区)财政负担5%。
目前,各地市正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对各地市2009年租赁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根据自治区租赁住房补贴的政策规定,按照先租后补的原则,制定适合当地的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制定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计划等。
藏历新年期间 力争让低收入家庭拿到补贴
据悉,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对各地市2009年租赁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近期,各地市将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租赁住房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抓紧开展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等工作,争取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有望领到租赁住房补贴。
为大力宣传和监督落实租赁住房补贴政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了《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证》。
根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租赁住房补贴。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核定租赁住房补贴金额,审核无误后方可发放到廉租住房家庭的个人账户,并在《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证》上予以记载。(董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