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1:43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在西藏,碧水蓝天也是资源也是我们的财富。”这句话已经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口号之一,而西藏在旅游方面也提出了“生态环境是旅游的命根子”的理念,力图保护西藏自治区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鲁湿地对圣地拉萨——这个高原城市在调节气候、补充氧气、涵养水源、蓄水防洪、平衡地下水位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西藏,拉鲁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护拉鲁湿地,西藏自治区环保局、拉萨市环保局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湿地进行了考察和研究。拉萨市在湿地召开了现场办公会,接着成立了保护拉鲁湿地领导小组。1999年5月2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正式确定拉鲁湿地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为保护好这片湿地提供了保障。拉萨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并发布施行。经过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拉萨之肺”没有再遭到侵占和开垦。 为了进一步加强拉鲁湿地的保护工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9年开展了拉鲁湿地生态特征与生态恢复研究。并将拉鲁湿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研究纳入了“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课题“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技术与典型地区研究”中,在对拉鲁湿地的退化成因、生态学特征、生态变化特征、生态环境效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应用恢复生态学理论提出拉鲁湿地的生态恢复措施,为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拉萨市环保局成立了拉鲁湿地管理站,使捕捞鱼(鸟)类、挖砂采石、割草放牧等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通过种植防护林、堵截由湿地向外的排水沟、维修中干渠闸门抬高湿地水位、定期定时投食引鸟等措施,使拉鲁湿地得到较好保护。同时,拉萨市人民政府已将拉鲁湿地的保护工程列入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制定了到2015年的远期规划目标,完成保护区工程的建设投资估算达2.2亿元。 2005年7月23日国务院批准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鲁湿地管理局副局长曲扎介绍说,在西藏有关部门的大力保护下,拉鲁湿地环境大为改善,保护区成立之初屡禁不止的打鸟、钓鱼乃至洗衣服等不良行为得到遏制,通过清沙、蓄水等措施,目前湿地核心区芦苇覆盖面积已从30%增至70%——水草日益丰美,以往“投食诱鸟”的做法自无必要。 曲扎说,自上世纪90年代末被列为自然保护区后,这里逐渐成为黄鸭、斑头雁等候鸟的家,黑颈鹤、胡兀鹫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也栖息在此,拉鲁湿地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鸟巢”。据西藏大学最新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末,共在拉鲁湿地发现62种珍稀鸟类,其中有两种属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七种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湿地中最为常见的鸟类是留鸟、冬候鸟以及夏候鸟。每到春暖花开季节,拉鲁湿地里总有成千上百只候鸟嬉戏觅食。成片的芦苇、灯芯草、西藏蒿草在湿地中随风轻摇,黄鸭、白鹭等候鸟的欢叫不时向耳边传来。每年10月末起,这些过冬候鸟开始陆续飞抵这片水量充足、气氛幽静的水域,直到来年4月中旬它们才会“姗姗离去”。 如今,放眼望去,拉鲁湿地绿草如茵,芦苇茂盛,群鸟翱翔,充满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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