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1:0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造福藏乡的大实事——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内容丰富涵盖面广
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09——2015年)》,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包括健全农牧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牧区卫生队伍建设、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妇女儿童健康事业、提高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农牧民健康教育、完善农牧区医疗制度7个方面的内容。
资料图片:西藏那曲县香茂乡一名农牧民带孩子到乡卫生所看病(2008年10月29日摄)。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更完善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农牧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填平补齐”的原则,我区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齐全的农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一是加强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二是健全乡(镇)卫生院建设;三是搞好村卫生室建设;四是拓展医疗卫生服务渠道;五是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
农牧区卫生队伍将更壮大
在加强农牧区卫生队伍建设方面,我区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补充卫生队伍总量;二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落实相关补助待遇;四是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五是实行评聘特殊政策;六是改善住房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农牧区卫生人员的待遇。
资料图片:2008年6月12日,西藏达孜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正在给一名农村妇女检查身体。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疾病预防能力将更强
我区进一步落实儿童计划免疫,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冷链建设,保证免疫工作质量。在做好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腮腺炎、流脑、风疹和甲肝疫苗接种,有效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同时,力争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免疫规划目标。
此外,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妇女儿童健康更有保障
重视加强妇幼保健。我区全面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现“降消项目”全覆盖。以实施项目工作为抓手,改善条件,强化服务,做好农牧区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继续执行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全免、奖励和生活救助政策,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显著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将以县为重点、乡(镇)为基础,加强宣传、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搞好技术服务,满足农牧民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需求。逐步提高农牧区优生优育投入,不断提高农牧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藏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藏中西医并重方针,突出特色优势,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学术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藏医药在农牧区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安全、简便、价廉的藏医药服务。加强县藏医院和藏医科(室)建设,有条件的县逐步建立藏医院,强化农牧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藏医药服务功能,加强农牧区藏医药人才培养,加快农牧区藏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完善农牧区藏医药服务体系。采取特殊扶持发展政策,促进藏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
让农牧民进一步树立健康意识
我区将进一步认真实施国家“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农牧民健康教育工作。加大投入,改善农牧区健康教育工作条件,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根据影响我区农牧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大力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妇幼保健、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农牧区医疗政策、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开展农牧区妇女儿童、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农牧民基本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防病治病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农牧区医疗制度更趋成熟
为提高农牧区医疗保障水平,我区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免费医疗为基础,大病统筹保障为主,大病统筹、家庭账户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继续保持农牧区医疗制度全覆盖,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资料图片:2008年6月12日,一位农妇在西藏达孜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接受产前检查。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2010年各级财政对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18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到2015年各级财政对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力争有更大幅度的提高。对贫困农牧民在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可向县经办机构申请预支部分医药费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补助标准,防止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2011年逐步实现农牧区医疗制度地(市)级统筹。
同时,建立农牧区医疗制度基金财政专户银行对账单制度,加强基金划拨使用监控,规范经办管理;健全基金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报销补偿公示制度,对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管理和农牧民受益情况等定期公示。(杨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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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09—2015年)》。《方案》要求,要建立健全农牧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农牧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填平补齐”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齐全的农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通过补充卫生队伍总量、落实相关补贴待遇、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实行评聘特殊政策、改善住房生活条件等,切实加强农牧区卫生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地方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防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等,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同时,要大力发展妇女儿童健康事业、提高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农牧民健康教育、完善农牧区医疗制度,以逐步实现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与我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逐步满足农牧民基本健康需求;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机制。
《方案》还就提高人均期望寿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控制疾病发病水平、降低食物中毒发生率、提高生活饮用水合格率、普及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知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自治区还专门成立了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方案》实施工作。(杨军录 刘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