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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0年医保卡将实现全区通用 异地就医不再

2014-03-13 21:0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据《西藏商报》报道,2010年,全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将在全区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2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中心获悉,日前,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方案》,2010年,自治区将把现有的八个局域网扩展为覆盖全区的广域网,最终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一卡通”功能,有效解决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问题。

    资料图片:2007年12月6日,拉萨城关区嘎玛贡桑办事处科员德央(左一)在给居民讲解医保政策。 新华社记者 格桑达瓦 摄

    医保广域网

    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结算

    据了解,自2001年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区一直实行地(市)级统筹。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产生看病费用,只能先行垫付医药费,而后以票据进行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后,将在各地(市)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将现有的八个局域网扩展为覆盖全区的广域网,建设全区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全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卡通”无障碍就医和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例如,在拉萨市参保的人员在阿里因突发状况而产生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阿里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刷医保卡看病买药。不用跟现在一样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了,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其它的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自治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后,基金按照统收统支模式运行,即统一征缴、统一核算、统一拨付、统一结算。基金征缴拨付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

    账户资金情况

    可在任一医保中心查询

    据了解,我区“一卡通”正在紧张筹备之中,正式开通后,全区范围内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个人账户数据,参保人员还可以在任何一个医保中心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据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房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的考核制度。

    “到时,自治区将授权各地(市)负责本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的资格认定工作。”该负责人说,认定后须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除此之外,各地(市)还将承担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签订医疗服务管理协议。年末,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房进行年终考核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将取消其资格。(代将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