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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藏历年前 西藏试点将兑现新农村社会养老保

2014-03-13 20:4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春节藏历年前 西藏自治区七个试点县(市、区)将兑现新农保保险金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改善民生,把更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农牧区群众,今年春节、藏历年前,自治区将向2009年开展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兑现截至3月份的基础养老金。

    资料图片:图为泽当居委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里,奼固、斯朗群珍、仓觉等老人在一起享受快乐的晚年。王绪彬 李文健 摄(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据农村社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统一部署要求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12月起,我区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区拉萨市城关区、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山南地区扎囊县、那曲地区那曲县、昌都地区卡若区、林芝地区林芝县、阿里地区噶尔县等7县(市、区)列入首批试点范围。7个试点县(市、区)的农业户籍人口总数为28.31万人,其中适龄参保人数17.77万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有4.18万人。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在谈到具体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时,农村社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说:“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种方式进行筹集。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将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确定;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给予缴费补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按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全额补贴。年龄已经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直接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家庭成员及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缴费满15年、年龄达到60周岁时,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由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按照自治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步骤,我区2009年的试点范围占全区县(市、区)总数的10%;2010年再增加10%,试点范围达到14个县;2011年继续扩大30%,使覆盖范围达到50%;2012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农村社会保险处负责人说。(次仁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