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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确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十项重点

2014-03-13 20:14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公布了建立健全符合西藏实际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从基层和反分裂斗争一线选拔干部制度等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十项重点突破项目。

    ——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按照中组部相关要求,积极探索符合西藏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规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

    ——建立健全符合西藏实际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一步完善任职考察和年度考核、届中考察、换届考察,到2015年初步建立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建立和完善干部宏观管理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制度。加大对干部的宏观管理力度。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在继续加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重点管理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重点管理办法。同时,注重加强对政法、统战、民宗等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

    ——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符合西藏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坚持标准条件,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程序方法,改进考试测评工作,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质量。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地厅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有一定数量。

    ——坚持和完善从基层和反分裂斗争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加大从农牧区、街道社区、反分裂斗争一线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畅通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渠道,注重从优秀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注重从县、乡党政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今后,区直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逐步加大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的工作力度。到2015年,区直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区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2/3以上。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要注意从反分裂斗争一线选拔干部,大力选拔那些抓稳定本事大、促发展能力强的干部。

    除此之外,探索建立差额推荐干部制度、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等五项工作也被西藏列入2010-2020年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突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