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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将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2014-03-13 19:36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自治区将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将在现有公益性岗位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20%增加,并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自2006年9月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先后出资分4批开发公益性岗位2万个,目前已安置公益性岗位15037个,剩余岗位正在积极安置过程中,其中第四批4300个岗位指标已于2011年12月初下达各地(市)。为进一步体现区党委、政府对困难就业群体的关怀,切实加大对公益性岗位助难解困的作用,自治区决定适度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补贴。

    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政府补贴分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为单位缴费数。提高补贴后,我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政府补贴将在现有公益性岗位补贴基础上,再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20%增加。以拉萨市为例,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每人每月政府补贴为(岗位补贴950元+社会保险补贴458.01元)1408.01元。提高补贴后,每人每月收入为1598.01元(调增拉萨现行最低工资标准950元×20%=190元),若是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再增加400元生活补贴,实际收入达到1998.01元。(记者 蒋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