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昌都市201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体检划线及录取方案

2019-07-11 10:08 来源:昌都市教育局 点击:0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藏教考试﹝2019﹞29号)文件要求,经昌都市201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昌都市201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体检划线及录取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主  任:

        胡 登 孚   市政府副市长、市教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

        王 建 平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次  仁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巴桑次仁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晓 龙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

        罗  布   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白玛珠罗   市保密办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田 向 利   市网信办副主任

      赵  亮   市发改委(粮食局)副主任

        闫  垒   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 显 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 之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姚 茂 林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洛  次   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永忠达瓦   市住建局局长 

        江 世 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翁  铖   市卫健委副主任

        尼玛次仁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 晓 光   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赖  勇   国网昌都供电公司党委成员、副经理

      赵 西 泽   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李 昌 萍   电信昌都分公司副总经理

        洛桑达瓦   移动昌都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  进   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傅 令 生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张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划线、体检、录取程序

(一)划线规则

1.划线依据

2019年我市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的通知》(藏教考试﹝2019﹞7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藏教考试﹝2019﹞2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划线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学校间城户农户比例均衡、性别均衡、生源质量均衡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原则,坚持适当照顾优秀和摇号分配学校相结合的原则。

(2)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名额的70%用于农牧民子女。

(3)以下考生在录取时要给子适当照顾:

①区内较少民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

②孤儿考生(无监护人者),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0分录取。

ƒ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④边境班优先招收近三年无考生考入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的边境县的边境乡少数民族考生。

⑤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精神,驻藏公安民警(消防救援)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符合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报考条件的,安排到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就读。公安厅(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向教育厅提供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厅向各地(市)转发,地(市)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

⑦实行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计划,全市所有乡镇中内地西藏班(校)考生未覆盖的乡镇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划线办法

(1)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划定。按照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录取计划总数的100%划定体检分数线,因农户考生考试成绩较好,能够确保70%的名额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农牧民子女,为确保公平公正,因此不区分城户和农户,体检分数线统一划定为一条线(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区内较少民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和孤儿考生(无监护人者)分别降低20分和10分进行统一划线(数学单科不低于60分)。

(2)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体检分数线划定。按照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录取计划总数的100%划定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体检分数线(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未学藏语文的汉文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划定。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的通知》(藏教考试﹝2019﹞7号)文件中“未学藏语文的汉文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统一试卷、统一分数线,原则上录取到既招收少数民族又招收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的初中班(校),不占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计划”的规定,确定未学藏语文的汉文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体检分数线一致(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二)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地西藏班、中职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藏教厅[2011]25号)规定执行,保证体检结果真实准确。昌都市教育局与昌都市民安医院签订体检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体检准确性,严防错检、漏检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划定体检分数线并公示后,组织上体检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统一体检。

(三)录取规则

1.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上体检分数线考生体检合格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确保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深度贫困地区农牧民子女不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70%。优先照顾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孤儿和区内较少民族考生分别降低10分和20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顺序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近三年没有考生考上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的乡镇学籍农牧民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同类别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成绩、语文(汉语)成绩、藏文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项条件均相同且名额不足时则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录取。

2.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体检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上体检分数线考生体检合格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长期在县(区)及县(区)以下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项条件均相同且名额不足时则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录取。

3.未学藏语文的汉文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上体检分数线考生体检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条件均相同且名额不足时则现场摇号决定录取。

(四)补录规则

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考生签订放弃承诺书)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含出藏到西藏班〔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由市教育局及时在同类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体检合格的原则进行补录,拟补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

三、体检分数线

1.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为308.4,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区内较少民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体检分数线为288.4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孤儿考生(无监护人者)体检分数线为298.4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2.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体检分数线为261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未学藏语文的汉文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体检分数线为261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学校分配原则

体检通过且录取后,学校分配时严格按照城镇、农村比例搭配,男生、女生比例搭配,成绩高分、低分搭配,部分考生遵循志愿和其余考生摇号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确保各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生源质量均衡。  

 

               昌都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