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当被盗牦牛被送回到失主手中时,失主竖起大拇指—— 人民警察为人民

2017-03-05 13:1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当被盗牦牛被送回到失主手中时,失主竖起大拇指——
人民警察为人民
本报记者   何瑞

    “我的牦牛丢了,这可怎么办啊?”2016年7月24日15时许,在察雅县公安局肯通乡派出所内,几名牧民情绪异常激动地说。经过询问得知,连日来,他们家的牦牛相继丢失,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
    众所周知,牦牛是牧民群众最重要的财产,对于少数牧民群众来说,牦牛甚至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发现事态的严重性,肯通乡派出所立即向察雅县公安局报告了情况。
    得知情况后,察雅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从刑侦部门抽调精干警力,连夜赶赴案发现场和周边开展调查取证和寻找工作。经大量的走访调查证实,牦牛确系被盗,并初步掌握了被盗牦牛的去向。
    经过多次对案情的调查分析,察雅县公安局成立了“7·24”专案组。专案组在贡觉县公安局全力配合下,先后深入贡觉县6个乡(镇)、28个村(居)、57户村民家中,行程1500余公里,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使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初步确定了被盗牦牛的藏匿地,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据此,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内侦外调和物建专案特情工作。8月20日,民警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于贡觉县则巴乡境内的线索。
    为此,专案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抓捕工作预案,对抓捕工作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全面细致评估,对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和周边地形进行了多次实地勘查,明确了抓捕路线和警力部署,同时向犯罪嫌疑人可能逃窜的县(区)发出协查通报。2016年8月23日11时许,经过缜密侦查和布控,抓捕小组在贡觉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旺青在贡觉县则巴乡成功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旺青对伙同他人于7月22日在察雅县肯通乡盗窃牦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1头被盗牦牛(价值约35万余元)如数追回,当专案组经过两天时间徒步赶回察雅县将被盗牦牛送到失主手中时,失主纷纷竖起大拇指,用不是很流利的汉语连声赞道:“感谢人民警察,你们是人民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