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3 07:3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坚守红线 筑牢安全基础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魏健楠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心,以减少人员伤亡和实现控制指标为重点,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
落实安全监管 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工作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6年以来,我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夯实“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市安监局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党政同责办法宣贯培训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纳入培训学习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关注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意识不断得到提升。
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2016年,全市11县(区)、138个乡镇和各级寺管会、经济开发区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均由主要领导担任;1142个村(居)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率达到100%;县级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达到59人(含编制外人员),乡级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达到181人,村级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达到1184人。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在所有部门、单位、企业建立了安全员制度,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为通过考核的安全员颁发上岗证。截止2016年底,通过市级培训取得上岗证的安全员有83人,通过县(区)级培训正在办理上岗证的安全员有876人。
强化目标管理和督导检查,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目标监督考核。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我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由市政府与11个县(区)人民政府和24家重点行业部门逐一签订。同时,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制机制建设,在完善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考评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昌都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通过“四不两直”的手段,加大对日常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了四轮市级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累计巡查时间156个工作日,巡查县(区)覆盖率达到100%,巡查乡(镇)覆盖率达到81.88%,巡查各类单位(企业)3996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4648处,责令惩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10起,约谈有关负责人173人次。
结合区域实际 实现重点监管
2016年,我市围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防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6年,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4686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2389家次,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9875项,已完成整改9856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281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3家次,依法处罚罚款212.56万元。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在继续执行“两限一警”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道路巡查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截止2016年底,共出动警力16560人次,警车3315台次,惩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6669起,依法处罚罚款147.66万元,对8.5万人次开展了警示教育。开展道路隐患排查434次,发现道路隐患问题362处,已完成整改336处,增设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518处。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结合自治区化学品领域“三查三改”行动,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和使用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324次,检查企业657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86处,现场整改278处,限期整改8处,停产停业整顿3家。
狠抓消防安全监管。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公共服务场所、建筑工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寺庙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执法行动936次,检查社会单位11035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问题6321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970份,办理行政处罚68起,责令“三停”单位20家次,临时查封14家次,罚款27.59万元。
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公路、桥梁、河堤堡坎、矿山、水电开发等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检查施工现场642家次,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隐患问题521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1起,依法处罚罚款25.3万元。
严格矿山安全监管。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的形式,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矿山、尾矿库开展检查行动92次,发现隐患问题103处,并时时监控安全隐患点,科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目前已完成隐患问题整改98处。
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62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856台次,其中电梯1229台次,锅炉143台次,其他压力容器321台次,其他起重机械163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5份,整治安全隐患问题178处。
全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共检查医疗机构228家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43家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7927家次,抽检食品321个批次、药品59个批次、化妆品82个批次,排查隐患问题292起,依法惩处罚款17.96万元。评选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创建昌都市卧龙街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对32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创建八宿县为食品安全城市,226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程。
狠抓应急管理 健全保障体系
2016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市安监局认真审查备案相关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单位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82次。同时,全市各类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建有关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资源储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成功应对了丁青“5.11”道路抢险保通,“7.23”洪灾塌方清理等应急抢险工作。
强化安全教育 夯实思想基础
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昌都行”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素质。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3649次,印发宣传资料22.79万份,受教育人员达36.95万人次。在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昌都行”系列活动中,奖励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等获奖单位(企业)26家次,获奖个人49人次,安全生产宣教引导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安监工作者将把握我市安全发展事业新机遇,为全市人民托起泰山般的责任,让生产更加安全,社会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