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16:51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昌都11月23日电(通讯员 辛欢 记者 曲尼松姆)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结对帮扶的目标任务、帮扶原则、帮扶方式和工作要求,讨论研究帮扶对策,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结对帮扶对象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实施宣传帮扶。大力宣传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使群众认识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宣传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和致富经验,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引导群众改变“等、靠、要”等思想,增强群众主动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实施资金帮扶。对因老、弱、病、残、灾等原因导致贫困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经济或实物帮扶,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并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摆脱贫困。市中院干警结合帮扶对象具体情况,组成了市级领导干部、县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等4个帮扶小组,分别实施不同的帮扶措施。
实施技术帮扶。针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技术的贫困户,协调联系各级人社、农牧、科技等部门,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并鼓励帮扶贫困户参与实用技能培训,引导有条件的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绘画、雕刻等职业教育。截至目前,驻约巴乡唐卡村工作队上报审批易地搬迁群众共计27户137人,其中贫困户18户69人。
实施信息帮扶。充分发挥视野宽、信息广的优势,为有条件和致富愿望强烈但缺乏致富信息的结对帮扶贫困户提供适当的信息帮扶。积极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好金融扶持政策,鼓励贫困户贷款,引导群众采取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企业开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家畜产品、民族手工业加工企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就业帮扶。积极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企业联系,帮助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解决就业问题,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易地搬迁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协调市林业局帮助4户帮扶对象争取了护林员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