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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检查组召开昌都水利项目建设约谈会

2016-05-19 16:10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2016年5月7日至5月16日,自治区水利厅检查组对我市洛隆、边坝、丁青、类乌齐、察雅等县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为传导压力,有序推进昌都水利项目建设。2016年5月17日上午,自治区水利厅检查组在昌都市水利局防汛会商室召开昌都水利项目建设约谈会,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巩同梁及检查组成员、昌都市水利局在家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8家单位代表,并对相关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8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上,自治区水利厅检查组对督促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被约谈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参建各方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节点。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巩同梁指出,这次约谈会是贯彻落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完”四个关键,昌都“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本次督促检查旨在规范水利建设工作、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巩同梁副厅长强调,督促检查是手段,提高昌都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进昌都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才是目的。一是项目管理方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要继续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使参建各方严格履职履责;三是被约谈单位要严格按照约谈提出的意见及时间节点保质保时完成整改;四是昌都市水利局要抓紧制定本地约谈的相关制度、办法,使约谈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五是昌都市水利局要充分利用好参建各方的力量,细化各项验收计划;六是昌都市水利局要加强对项目法人的培训和指导,使项目法人真正发挥项目建设的中枢作用;七是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河流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水利厅;八是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树立水利工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