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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部署开展2016年全市水利项目督查工作

2016-04-15 15:40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2016年是全市水利“十三五”项目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月份市发改委组织各单位对全市基建项目开工情况进行了督查,为全面完成全市2016年水利各项工作目标,经局办公会研究部署,决定组织两个工作组赴各县(区)督查、指导全市水利工作。2016年4月13日下午,市水利局领导召开会议,就此次督查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会上强调,要着重从以下五方面开展督查工作:
一、督查2016年新建、续建水利项目开复工情况。着重检查开工项目人员、设备进场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督查“十三五”项目储备情况,着重检查“十三五”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各县水利局“十三五”项目“按先报、先审、先批”的程序开展工作,改变以往项目申报的态度和做法,积极开展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督查“十三五”项目储备情况。着重检查“十三五”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各县水利局“十三五”项目“按先报、先审、先批”的程序开展工作,改变以往项目申报的态度和做法,积极开展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督查农村基础水利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是督查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整改工程各县整改情况及整改工程县级资金落实情况;二是督查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选点情况,重点了解选点情况与精准扶贫点的结合情况,原则上要求2016年饮水工程点50%用于精准扶贫配套。
农田水利工程,一是检查2013年以来已完工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及验收情况,未验收的及时督促县水利局做好验收资料准备工作并报请市水利局初验。二是检查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选点情况,复核选点是否与申报项目点一致、建设任务与规模是否与批复一致(灌溉面积、渠道长度、渠道断面尺寸、渠道形式(砼渠道、钢渡槽、管道),项目点现场情况与实施方案描述的情况是否一致。
    四、督查防汛抗旱工作。了解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期间是否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是否在春季汛期来临之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合同验收工作。对于已完工项目督查组可在现场开展合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