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3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自效能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以来,昌都地区各参学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
地区交通运输局围绕加强学习、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完善和建立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机关工作制度、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来信来访制度、干部职工学习考核激励制度和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测试制度。地区工信局根据新单位、新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以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规范、制定了机关14项规章制度。边坝县草卡镇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建设规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作风建设长效化,立足实际,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公开员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等15项制度。丁青县法院围绕建立“以人为本的司法政务保障机制、全程覆盖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规范有序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公正高效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完善和制定了民庭制度、执行局制度、立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枪支管理制度、司法为民工作意见。
各县、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