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3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目前,昌都地区财政局依照地区行署有关批示,对昌都地区2011年农用化肥及运力实行了政府统一采购,采购中政府采购办严格按照“不误农时、保证质量、压缩成本”的原则,通过深入市场调查、了解后,分别与地区农机公司、地区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地区蓝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
2011年,昌都地区化肥总需求为7923吨(含测土配方用肥),其中:尿素3988吨、二胺1260吨、复合肥2452吨、46%重过滤磷酸钙180吨、氯化钾43吨。已经发生化肥及运输费用资金总计:25,226,277.73元,其中:化肥实际采购价19,926,140.00元,仓储、中转费及上下车等费86,400.00元,合计:20,012,540.00元;运费5,213,737.73元。
截止到
2011年化肥采购和运力采购工作,打破以前传统的支付方式,实行化肥、运力价格与政府补贴相分离的办法,在既保证各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做到花钱花到明处,补贴补到明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昌都地区行署办公室、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