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3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近期,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人大昌都地区工委负责人及部分自治区九届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昌都丁青、类乌齐、察雅、昌都4县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昌都地区工商局指派相关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组围绕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重点对丁青、类乌齐、察雅、卡若区行政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店等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和实地考察。在检查过程中,工作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全面细致地对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在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时,充分肯定了地区工商局落实“八项制度”监管长效机制、食品进销货“一票通”和“粘贴式”台账制度等制度建设,同时对地区工商局采取的网格化监管、信用分类和风险分级监管、联合企业打假、建立农牧区“12315”消费者联络站和“食品安全监管站”也予以肯定。
昌都地区工商局主要领导向检查组作了专题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也指出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二是“三小”问题(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管理亟待加强;三是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四是昌都镇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较差、肉类经营户进货台账落实不到位、商品价格信息公示更新不及时。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地区工商局制定了整改措施,细化了整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了基层工商部门。该局将以实际行动和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消费安心。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