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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农牧民安居工程已完成建设投资13亿元

2014-03-13 10:5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记者从昌都地区安居办了解到,通过两年的建设,昌都农牧民安居工程及其综合配套建设已完成建设投资130455.65万元,使两万余户群众住上了新居。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27064.6万元,地县财政已配套资金7814.75万元,群众自筹85629.4 万元。2008年,昌都还将计划完成投资83413.5万元,解决10945户群众的安居问题。

  按照昌都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十一五”期间,昌都地区计划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5752户,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项目1130余个,总投资267497.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76650万元,地县财政配套资金16352.9万元;分项为:农牧民安居工程配套资金9150.4万元;村级组织配套资金6790万元;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规划设计资金412.5万元。为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昌都地区财政系统积极从资金筹措、监管两方面开展有效工作,极大的推动了昌都地区安居工程进度。

  两年来,昌都地区采取政府补一点、地县配一点、援藏投一点、群众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援一点的有效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把国家补助、地方配套、援藏投入、群众自筹和社会捐助资金整合起来捆绑使用,发挥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为切实改变农牧民群众“等、靠、要”的观念,昌都地区各县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适度扩大群众自有资金的筹集规模,积极鼓励农牧民群众通过邻帮邻、户帮户、相互换工、有偿变工或民间诚信借用等方式,加大农牧民对安居工程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同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信贷额度,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信贷支持政策;主动加强与援藏省市、企业间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援藏大头资金投向农牧区,为农牧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

 

  在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昌都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安居工程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了“一支笔”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和使用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安全。在资金使用上,实施全程监督,做到了安排资金公平,使用资金公开,竣工过后审计,通过建立公示栏,实行公告公示制,给安居户发放明白卡等形式,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补助政策和补助标准,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对贫困弱势群体,基层“三老”人员按政策给予重点照顾,做到优先安排、统筹考虑,让党的阳光雨露惠泽到千家万户。(责编: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