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芒康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一是劳动保障部门深入企业,对使用农民工的建筑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二是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是财政拨款的项目,要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专户,不是财政拨款的,由开发单位把款项拨到专户;凡是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单位,不准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要取消其在该县建筑市场的施工资格。三是劳工监察执法和信访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要取消其在该县建筑市场的施工资格。三是劳工监察执法和信访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劳动保障、建设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法院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农民工投诉、诉讼案件,做到了快速立案、快速查处审理,尽快结案;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借农民工上访为名讨要工程款的用工单位和包工头进行了依法处理。五是新闻单位切实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