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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近两万元重奖新闻通讯员

2014-03-13 10:4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2008年,芒康县被采用的报刊和广播电视稿件188篇,电视新闻55条。近日,芒康县为17名上稿通讯员和2个上稿单位兑现了通讯报道稿酬,奖金19200元。

据了解,为了提高通讯员写稿的积极性,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从2006年起,芒康县就认真制定并实施了《芒康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完善了有效的通讯报道“双稿酬”奖励激励机制,凡是上稿的通讯员、单位,县委、县政府就根据稿费通知单上的稿酬,如数兑现奖励。同时,在奖励办法中规定,凡是《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一条反映芒康的消息、通讯、图片新闻的,实行“双稿酬”制,奖500元;凡是《西藏日报》、《西藏科技报》、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或刊登一条反映芒康的消息、通讯、图片新闻,实行“双稿酬”制,奖100元;凡是《昌都报》、昌都电视台等地级新闻媒体采用或刊登一条反映芒康的消息、通讯、图片新闻,实行“双稿酬”制,奖50元。

(行署新闻办 芒康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