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38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日前,自治区公布清朝亚东海关遗址等112处为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昌都共17处。据悉,为有效保护好相关文化遗产,自治区、地区两级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相关部门对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到了“四有”:有划定的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附:《昌都地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单》
1、帕巴拉夏宫、公元1447年、昌都地区卡若区俄洛镇
2、甲热寺、公元1498年、昌都地区边坝县边坝镇宗古村
3、宗洛寺、公元1425年、昌都地区类乌齐县宾达乡热西村
4、达律王府、公元9世纪、昌都地区贡觉县莫洛镇
5、硕督寺、公元1550年、昌都地区洛隆县硕督镇
6、托德夏宫、公元16世纪、昌都地区卡若区城关镇通夏村
7、江措林寺、公元1391年、昌都地区边坝县金岭乡
8、烟多寺、公元1621年、昌都地区察雅县烟多镇
9、米杰拉章寺、元、昌都地区丁青县丁青镇
10、邓达古民宅、清末、昌都地区左贡县田妥镇
11、田妥寺、公元1487年、昌都地区左贡县田妥镇
12、金卡寺、公元1456年、昌都地区丁青县觉恩乡绒通村
13、昌都地区烈士陵园、公元1984年、昌都地区卡若区
14、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公元1955—1956年、昌都地区地委大院内
15、十八军五十二师师部办公旧址、公元1956年、昌都地区卡若区海南街
16、萨旺府、公元1947年、昌都地区地委行署大院内
17、芒康盐井古盐田、唐、昌都地区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曲孜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