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09:1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涂萍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年初以来,丁青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加大了民族工作力度,从而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丁青县委、县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社区”创建活动。
一是基层推荐。基层组织按照创建“民族团结社区”的标准,认真负责地进行初步审查和推荐,整理典型材料。二是基层研究党政部门在推荐名单及材料时,要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基层研究意见。三是县民宗局筛选。县民宗部门或领导小组对收集的名单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改、筛选,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和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再进行进一步考察,具体达标条件的提请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最后形成决定。四是挂牌(或授奖)仪式。县民宗局或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民族团结社区”单位进行表彰,召开会议,对受表彰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挂牌(或授奖)。五是定期检查。对已挂牌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