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09:1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召开妇委会主任会议
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本报记者拉巴卓玛报道 15日下午,地区妇联召开卡若区和地(中、区)直妇委会主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地区妇联负责人在会上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妇联《关于万名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问卷调查情况的报告》等七份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批示高屋建瓴,寓意深刻,充分肯定了妇联组织开展的各项调研工作,对妇联组织进一步强化职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为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优势,更好地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奋斗目标,对于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妇女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地区妇委会要求,各县妇联、各妇委会主任一定要把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妇女中。号召全地区妇女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完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好妇女工作,在各方面要有新的起色,把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