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09: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07〕34号《关于2007年“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昌都地区文化局集中精力,快速启动丁青县热巴舞参加北京、成都展演工作。
自治区安排丁青县民间艺术团
行署分管领导王东升副专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作出重要批示。李迎春常务副专员也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地区文化局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此项演出任务,充分展现丁青古老热巴的艺术魅力,展示西藏人民意气风发奔小康的精神面貌,使演出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根据区文化厅通知、地区领导的批示精神,丁青县成立了以仁青罗布县长为组长,县委、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地区文化局有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丁青县“文化遗产日”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参加2007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地区文化局、丁青县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制定了演员选拔标准,节目编排等工作要求。行署分管领导再次作出批示,要求节目编排及其元素搭配由地区文化局商丁青县尽快审定,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目前,地区文化局已派专业人员赴丁青县先期开展演员选拔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审定节目编排及其元素搭配等关键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