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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贡县突出“五抓五重”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

2014-03-13 09: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根据自治区、地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左贡县在2006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突出 “五抓五重”的工作措施。

一、抓基础,重宣传。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办公室,开展全县农牧民群众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从县直机关抽调40余名干职,分两次下到乡镇,走村串户进行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县府提供详尽、真实的决策资料,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县政府认真制定了“左贡县农牧民安居工程五年规划”。在宣传工作上,领导小组结编印了1700余份的藏汉双文宣传材料,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把安居工程的相关政策原则及时、准确的交给农牧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组织、引导农牧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安居工程建设中来,为顺利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监控,重指导。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全程监控和服务,与安居户签订协议书,严把安居工程规划、实施、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关,各乡镇设立领导机构,配备信息报送员、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等专职人员,并亲自为安居户定位放线,对安居工程进行全方位指导服务。

三、抓民意,重民心。为 “顺民意,得民心”,左贡县结合县情积极探索“重点发展玉曲河沿岸,优先推进公路沿线乡镇,支持农户积极主动参与”的安居工程启动发展模式,立足农牧民安居乐业,尊重和鼓励农户自愿选择安居工程建设方式,大力推行“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迁则迁”和“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安居工程建设原则。顺应了农牧民的意愿,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支持。

四、抓服务,重实效。全县各涉农部门把安居工程作为部门职能之事,全社会动员支持和服务于安居工程,明确“县府、乡镇、村委会”三级组织的服务范围和职责。县府负责全县的整体指导、协调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作为实施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及时了解安居户的喜忧需求,严密了解市场建材价格动态,发布市场信息供农牧民选择,配备出纳、会计,设立安居工程公示栏,及时公布安居户领取补助标准分类和资金兑现情况,接受农牧民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村委会是实施人,要全力发挥基层组织发动作用,帮困扶贫,保质保量,确保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建立安居工程 “村不超三日,乡不留两天,县不过一夜”的报送制度,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力求实效。

五、抓机制,重长效。为确保全县安居工程“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使农牧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农牧民增收,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规划先行机制,县府对公路沿线、乡镇所在地和人口密集村庄提出严格规划要求,已经详细规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没条件详细规划的,要明确与公路距离,预留村路、给排水、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和通电视电话线路等线路铺设通道和村委会、村民广场建设空地,以此作为规划控制措施。二是建立保护生态环境机制。沙石和木材是安居工程的重要建材,同时又是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对木材供应采取定量、定点、定路线、定时间、定方式、定人监督进行控制,严禁砍伐幼林和重点保护林区;对沙石生产采取定点采挖,严禁破坏草地、耕地和坡地;同时为节约木材,积极提倡使用新型替代材料,合理旧材再利用。三是建立严格保护耕地机制。教育引导农牧民原则上在旧宅上建安居房,严禁私自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报批。四是建立增收机制。在安居工程中,县府积极采取培训绘画、雕刻、木匠、打墙等技能人才,合理调配劳动力,建房避开林下产品采集期、组织运输队、组织农牧民施工队跨乡、跨县建房等多种手段,增加农牧民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推进和安居工程顺利开展,实现了安居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双赢。

 

 

 

 

昌都地区安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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