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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0年乡村振兴专干补聘公告

2020-10-28 23:04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以下统称乡村振兴专干)全覆盖,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要求,昌都市拟采取考试的方式补聘乡村振兴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本次计划补聘333人,岗位信息内容详见(附件1)。

二、报名应聘条件

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到村(居)担任乡村振兴专干。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一)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在职乡村振兴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专干。

(四)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补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现场报名、政治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参加体检、结果公示、签约录用。

1.现场报名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应聘人员到报名意向村(居)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昌都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政审报名表》(附件2)。

2.政治与资格审查。2020年11月11日-11月19日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县(区)委组织部和县(区)人社、教育、公安、国安等部门进行政治与资格条件审查。

3.笔试考核。通过政治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委组织部通知,考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各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如有同一岗位分数最高者出现多人的情况,优先考虑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如有岗位空缺的情况,由市委组织部从服从调剂的非拟录用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调剂以笔试成绩为准,同等条件下按照户籍所属村(居)、乡镇(街道)、县(区)顺序的进行优先调剂,原有加分不计入调剂分数之中。

4.参加体检。市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委组织部从服从调剂的非拟录用人员中,参照笔试考核的调剂方式进行调剂,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

5.结果公示。市委组织部在电视、报刊和新媒体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签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完成补聘有关工作,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要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本人通讯问题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昌都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掌握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笔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方式:昌都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联系电话:0895-482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