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了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扎拉水电站位列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级,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坝址位于碧土乡扎郎村附近,距左贡县城约136km,距昌都约290km,距河口约83km。厂址位于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引水线路长约5.4km。扎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546km
2,多年平均流量109m
3/s,多年平均径流量34.4亿m
3,水库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4m,总库容0.092亿m
3,总装机容量1025.2MW(含生态电站5.2MW),多年平均发电量42.48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43亿kW·h),为二等大(2)型工程。本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扎拉水电站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长度203m,最大坝高67m;电站厂房为地面式,安装4台255MW水轮机组。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和林芝市察隅县共计2个县2个乡3个行政村,规划生产安置人口114人,搬迁安置人口127人。扎拉水电站施工总工期为5年7个月(67个月)。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有利影响:扎拉水电站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发电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电站建成后每年可获得清洁能源42.48亿千瓦时,发电效益显著。水电为清洁能源,建设水电能够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能够改善当地的能源利用结构,减少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同时,电站建设过程中大量资金的投入,可以促进与工程相关的地方产业、服务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加地方劳动力就业机会,从而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不利影响:扎拉水电站运行后将改变工程下游河段径流的年内分配,对库区及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水温、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大坝阻隔将阻碍鱼类上下游交流,对鱼类资源量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地和水库蓄水将占用和淹没河谷区原有植被。另外,工程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排放也将对水质、大气和声环境造成局部污染,对工程区居民、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人群健康等带来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及移民安置等施工活动将对水土保持、陆生生态等带来一定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工程建设及运行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施工期砂石加工废水采用DH高效(旋流)污水净化器处理、采用沉淀法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于渣场进行卫生填埋,并结合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及迹地的绿化恢复;将果皮、菜叶、食物残渣等有机可降解成份集中堆肥,就近运至附近耕地或农田;采取优化施工工艺、选择先进施工方法、洒水降尘等措施保护环境空气;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交通管制等措施保护施工区声环境。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植被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等。工程建设采取挡渣墙、拦渣堤等工程措施和覆土绿化等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生物恢复措施选择本区域地方种,杜绝外来物种入侵;对于移民安置,注重加强沟通,尊重当地居民民族信仰,化解矛盾。
扎拉水电站运行期对坝址至厂房尾水出口之间约59.5km河段的减水影响拟通过下泄生态流量予以缓解,右岸坝后布设生态机组常年运行。对受工程影响的鱼类等水生生物提出了栖息地保护、鱼类增殖放流、下泄生态流量、强化渔政管理以及加强科学研究等措施。
3、项目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本工程存在的潜在事故和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油库事故风险、爆破材料库事故风险、施工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等,以及运行期库区水质污染风险等。
防范措施包括:施工期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和储存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火源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施工区内建立防火及火灾警报系统;加强危险路段的交通管制;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配备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评价结论
扎拉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各种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减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工程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示时间
本信息公告的公示日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和林芝市察隅县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示信息索取
如有必要,任何关注本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成员、新闻媒体、普通群众和当地居民,以及科研、设计单位专家均可公众可通过本网页链接的附件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在信息公示日期内可通过所公布的联系方式就西藏玉曲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及结论、以及公众所关注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收到意见和建议后的5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内,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A座
联系人及电话:蒲进 028-61678817
电子信箱: zjhpu@qq.com 传真:028-6167881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电话:范工 027-82926422
电子信箱: fanxiaolin@cjwsjy.com.cn 传真:027-82820432
邮寄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邮编:430010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扎拉水电站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以及环境现状结论是否可信;
(2)公众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程度;
(3)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和补偿措施的意见;
(4)扎拉水电站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感兴趣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环保问题。
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