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6 22:52 来源:江达县人民政府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和相关文件要求,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政府各委、办、局上报信息编制完成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昌都市江达县江达镇嘎通街与317国道交叉口东北100米,电话:0895-451210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
2024年,江达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认真督导指导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24年,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79条。按要求主动公开县政府行政机构设置情况、人事信息、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处罚、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等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19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发布,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等领域,加强信息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渠道自查,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4年度,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申请0件,办理0件。完善案件办理协调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招投标类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具体征收实施单位的沟通对接,确保答复准确一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
(三)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对拟公开文件的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和“三审三校”,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相关文件按时发布并送档案馆、人大等相关单位执行备案,送交及时率达100%。经查本年度发布1个规范性文件,对已发布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截至12月31日,通过“江达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74条,其他方式发布信息10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配合自治区、市重点开展有关政策文件的发布,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加强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自查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实效,落实工作人员配置、办公设备保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和办理及时有效。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督、检查、清理等工作,确保新媒体聚焦为民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江达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如大部分内容为新闻,对于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等栏目更新内容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公开栏和网站公开,信息覆盖范围不广。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务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目前留言功能还需要通过昌都市行政审批局转办,群众对县级政府网站使用率不高。
下一步,江达县将积极按照《条例》要求贯彻落实,一是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求信息公开人员严守职责,深入贯彻网络安全和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多方面收集各部门信息动态,强化新闻动态的数量和质量,定期抽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扩大载体,增强公开实效。强化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三是创新方式,提升质量。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的专业性,确保常态化严把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