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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已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372万剂次

2021-06-27 21:5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拉萨6月25日讯(记者 索朗琼珠)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区自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以来,截至6月24日,已累计接种超372万剂次,其中156万余人完成全程接种,全区疫苗接种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近日,记者就当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热点问题采访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人顿珠多吉。

一、当前我区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哪个种类?怎么接种?

答:目前国内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灭活疫苗、重组蛋白和病毒载体疫苗三类,我区目前使用的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这种疫苗的主要特点就是工艺非常成熟,已经使用上百年了,它的质量是很稳定的,副反应相对比较轻,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21天),第2剂在8周(56天)内尽早完成。

随着后续国家对疫苗接种策略的调整,我区后续可能会有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投入使用。

二、为什么我们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

答:不同的新冠病毒疫苗有不同的接种剂次要求,但是无论哪一种,都必须按照国家推荐的免疫程序完成全部剂次的接种,才能产生理想的免疫效果。否则,将半途而废。

目前我区使用的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针,接种第一针后,还无法产生较好的保护性抗体,且其持续时间也较短。只有通过第二次接种,再次刺激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保护性抗体水平才会大幅升高,其持续时间也会大大延长。

三、对于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有何建议?

答:因为我们都知道,疫苗要发挥较好的保护作用,全程免疫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区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针,已经接种完第一针的,要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的疫苗接种。建议最好间隔满21天后尽快完成接种。因此,请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接种的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一针21天后,按照属地社区、所在工作单位的统一安排或通过“懂苗助手”微信小程序预约等方式,有序、尽快完成第二针接种。

四、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或暂缓接种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

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明确指出:

1、如果在第一针接种后,出现了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而且通过医院诊断确定过敏反应是由疫苗引起的,就要停止后续接种,作为接种的禁忌就不用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如正在发热,或患有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对于这类情况,可以暂缓接种第二针疫苗,同时应及时对疾病进行治疗,等治愈后或者慢性病控制稳定,方可继续接种第二针疫苗。

3、在接种第一针疫苗后发现怀孕或在不知道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的,建议暂缓接种第二针疫苗,等分娩以后或者哺乳期结束再考虑接种。

4、接种第1剂次后,出现被狗咬伤等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或其它疫苗后,需要间隔大于14天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我区当前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区目前疫苗接种工作是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结合疫苗供应的实际和现阶段疫苗接种的工作安排,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的原则,分步骤的对各类人群开展接种。

6月10日到6月30号,主要是针对已经接种过第一针的人群集中开展第二针的接种。7月以后会继续全面推进第一针和第二针的接种工作,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暂未接种第一针的人员无需担忧,可以在7月继续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