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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9-12-26 22:11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在2020年“三大节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净化节日风气,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我市廉洁过节,过廉洁节,昌都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昌都市信访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主任洛松邓珠超范围举办乔迁宴问题和昌都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郎俄泽仁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5月2日,洛松邓珠向单位报备举办乔迁宴,预计参加人数30余人。5月5日至5月6日举办乔迁宴过程中邀请亲友及单位同事共计51人,收受礼金15300元,其中收受单位同事赠送的礼金2600元。2019年11月,洛松邓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郎俄泽仁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对下属洛松邓珠超范围举办乔迁宴问题监管不力,带头参加乔迁宴并赠送礼金500元,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市信访局其他10名工作人员参加洛松邓珠乔迁宴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郎俄泽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都市委政法委原副调研员、市维稳办专职副主任蒲长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18日,在蒲长永任职期间,经其审核签字同意,市维稳办从公用经费中参照人民警察双休日加班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法定假期加班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市维稳办2015年度双休日和法定假期加班补助费10.664万元,其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加班补助7.328万元。2019年8月,蒲长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丁青县那日桑登林寺管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索郎仁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5月5日起,索郎仁青临时负责嘎塔乡东巴虫草采集点工作,5月28日,在未经请示汇报、未配备驾驶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车从虫草采集点前往丁青县城进行维修。5月29日,车辆修好后,又擅自驾驶该车前往布塔乡布塔村接其妻子德格返回嘎塔乡东巴虫草采集点。2019年8月,索郎仁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油料费由个人承担。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对党规党纪禁令置若罔闻,明纪却不守纪,知纪而不行之。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上来,真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发挥好“头雁效应”,形成领导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层层立标杆、人人作示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带动党员干部切实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做到崇廉尚廉,廉洁过节。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研究破解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打破常规、出其不意、多点监督,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恒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坚持露头就打、重锤狠敲,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使“点”的影响带动“面”的改变,用是否形成震慑检验问责实效,确保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真正成为硬约束,在我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