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4 09:31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在封建农奴制统治下的旧西藏,拉萨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机构,传统藏医也只有‘药王山利众院’‘门孜康’等,医疗条件非常落后,缺医少药现象十分严重,农奴死亡率高,人均寿命短……”78岁的德吉奶奶回忆道。
如今,当年在农奴主家当“差巴”的德吉早已住上了带宽敞院子的楼房,老人除了关节炎外就没有其他大毛病了,精神矍铄。
近年来,拉萨各级医药卫生事业实现蓬勃发展,技术队伍不断壮大,医疗设备不断增加,医疗水平逐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幸福指数与日俱增。
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西藏民主改革以来,拉萨市人均寿命由1959年的32岁提高到了现在的70.6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更实现了大幅度下降,为全区妇幼卫生“两降一升”工作推进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持续保持100%,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健康基础。
近年来,拉萨市人民医院先后与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肿瘤医院、南通医学院、北京朝阳医院等各大医院建立技术协作关系,并开展了异体肝脏移植、眼角膜移植、腹腔骼总动脉瘤手术等新技术,填补了我区在这方面的技术空白,并通过不断努力,于2012年通过自治区“三级乙等”医院评审并挂牌,2018年1月正式挂牌“三级甲等”医院,实现了历史性的大跨越和大发展。
如今,拉萨市将藏医药业列入拉萨市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扶持,藏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其诊疗技术广泛应用于治疗高原性慢性疾病等方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7家县区人民医院设有藏医专科,年门诊量18万余人次。每个乡镇卫生院也都有藏医技术人员,为群众提供藏医药常见病诊治服务。
多年来,在中央和北京、江苏等对口援藏省市的关心支持下,拉萨市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以逐步健全和完善。从1984年的“一院二站”(县医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建设,到2013年的县有人民医院、乡有卫生院、行政村有卫生室、社区有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再到目前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514家(含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2008年,拉萨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市按照建设美丽家园、幸福拉萨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全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居民健康水平得以明显提升。2009年12月,拉萨市创建了全区首个“西藏自治区卫生城市”,并于2015年3月成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拉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随着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的逐年增加,拉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也由2010年的27元增加至目前的7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拉萨市多次开展了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并加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系统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率先在全区开展前十位慢性疾病预防干预监测工作;加大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采供血执法监督力度,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9%以上;大力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生活补助、农牧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两癌”筛查等妇女疾病普查普治,以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惠民工程。
2011年以来,拉萨市连续3年在中国社科院《公共服务蓝皮书》全国38个主要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指标中排名第一。
近年来,拉萨市认真贯彻执行农牧民大额补充商业保险政策,20种重特大疾病已纳入保险范围,可实现年最高赔付额为7万元,农牧民群众参保率达100%,农牧区医疗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2014年,拉萨市率先在全区推行农牧区医疗制度“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并实现100%覆盖和常规化执行,大大降低了群众住院经济负担。2019年,全市农牧区医疗制度人均补助经费已达到677.5元,农牧区医疗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时,拉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面达100%,群众医药负担明显减轻;拉萨市率先启动和探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已初显成效。在巩固“先诊疗、后结算”成果,实现市、县医院全覆盖和常规化执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有效降低群众住院经济负担的同时,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医院基础条件、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如今,县医院住院人数、病床使用率、门急诊人数、开展手术大幅度增长,转诊率明显下降……
健康是最大的民生福祉。拉萨市以“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百姓送去了一个又一个民生健康“大礼包”,进一步筑牢了“健康拉萨”幸福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