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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调整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纵览: 民生工程暖民心

2019-08-20 07:08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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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民手中拿着刚领到的社会保障卡。 记者 鹿丽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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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参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事项的转变,让拉萨市社保中心的职能也悄然改变,但践行民生工程、落实社保工作,始终是拉萨市社保中心对群众不变的承诺。

 

“今天办理社保卡信息采集的过程非常顺利,工作人员非常耐心。原以为办理社保卡信息采集会排很长的队,所以在下午上班前提前半个小时就赶到了,结果不用排队,10分钟内就办好了,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特别高。”市民巴桑嘎珍在办理完信息采集后乐呵呵地说。

 

上限调整为23445元 

 

下限调整为4689元

 

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2019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815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815元的新标准,企业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即7815元×3=23445元(每月);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即7815元×0.6=4689元(每月)。

 

拉萨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23445元,单位承担部分为23445元×16%=3751.2元,个人承担部分23445元×8%=1875.6元,合计5626.8元;若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4689元,单位承担部分为4689元×16%=750.24元,个人承担部分为4689元×8%=375.12元,合计1125.36元。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其它社会保险同样以此按相应缴费比例计算。

 

据悉,今年1月至7月,由于我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没有出台,企业职工已按去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这期间的差额会在企业缴纳8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时差额补收。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在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以社会保险补贴的形式发给职工个人,让职工以个体参保的形式参保。”该负责人强调说。

 

就业人员参保灵活 

 

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150%、200%、300%自愿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缴费金额分别为11253.6元(全年)、15004.8元(全年)、18756元(全年)、28134元(全年)、37512元(全年)、56268元(全年)。

 

拉萨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即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于10月31日前,将今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代扣代缴农行卡,未办理此卡、未签订协议及需要选择缴费档次的个体参保人员,请于10月31日之前到拉萨市社保中心办理。

 

如之前的个体参保人员未前来变更缴费档次,拉萨市社保中心将默认按照100%进行征缴,即全年缴费18756元。拉萨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或缴费档次每年只能变更一次。

 

科学降费减负 

 

巩固活动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把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从今年5月1日起,拉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将至16%,预计全年可减负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0.67亿元。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计全年可减负降低14.6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减负降费宣传效果、巩固此次活动的宣传成果,在此次社保降费减负活动结束后,拉萨市社保中心还将继续采取主动问询、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告知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降费减负宣传活动,切实把国家降费减负的相关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和参保群众,确保降费减负宣传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