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四举措” 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
2018-11-28 21:30
来源:芒康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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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干部参政议政能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舆论环境、加大配备力度、强化培养措施加四措并举,建设了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女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县切实把妇女的进步与发展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议事日程中,大力推进我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县委组织部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县委干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和县委的要求,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工作中,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放到大局中去把握,明确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提出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规划,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舆论环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善妙芒康、芒康党建、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女干部。注重把握政策、适度倾斜,充分考虑女干部在社会和家庭中的责任特点,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女干部,在职务调整、岗位交流时优先照顾女干部,有外出培训、考、挂职锻炼机会时优先安排女干部,为女干部成长成才开辟了“绿色通道”。
三是加大配备力度。着重培养选拔,加大女干部配备力度。到现在为止,县直部门配备科级女干部107名,21名女干部担任部门正职领导,16个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44名,其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1人。全县乡科级女领导干部166名,占总数的33.88%。村(居)两委班子中配备女干部63人,占村干部总数的13.7%。61个村(居)均配备1名及以上女干部;自治区党代会代表4人,其中女代表2人,占50%,市党代会代表21人,其中女代表7人,占33.33%。自治区人代会代表2人,其中女代表1人,占50%,市人代表18人,其中女代表4人,占22.22%。自治区政协委员5人,其中女委员1人,占20%,市政协委员17人,其中女委员1人,占5.88%;今年以来,发展党员303人,其中女党员74人,占24.42%。
四是强化培养措施。加强女干部培养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对女干部的培养培训。县委党校专门举办县直机关、乡镇机关中青年女干部进修班,点名调训女干部;同时,还积极拓宽援藏渠道,将优秀女干部、女后备干部选派至重庆、天津等地培训。今年以来,参训女干部300余名。在培训中做到了三落实:一是参训人员落实,实行了点名调训,对年龄在35岁以下,德才表现优秀的年轻女干部,通知到所在单位,并点到参训者本人。二是培训内容落实,科学制定计划,针对女干部学习、工作实际和女干部自身特点,教学中贯彻了“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的教学方针,较系统地安排课程,并采取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授课的形式,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管理考核落实。培训中,随时了解学习进展情况,组织进行座谈和学习交流;结业时,组织部会同党校、妇联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思想状况、学习态度、遵守纪律、考核成绩等方面的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同时,严格管理,采用实行挂职或任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形式,强化女干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