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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018-07-12 11:5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5至6日,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和《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办法》等执法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并评议了市旅发   委和文化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述职;听取审议了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贡秋江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应有之义,也是全市实施“四大战略”的重要内容,针对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吸收合理化意见建议,加强研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决消除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昌都锅庄、芒康弦子、盐井食盐晒制、唐卡绘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确保邦达机场客运满足全市人民的乘机需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筑牢人大工作的政治基石、履职基石、力量基石;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加强代表发言、调研、反映民意、提出议案建议的能力;要引导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定期向选民述职,积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经常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走好群众路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公嘎泽仁、齐飞、陈启亮出席会议,副市长高学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