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22:04 来源:网信昌都 点击:0
扩散!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第一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开始啦,赶紧报名!
记者从昌都市文明办获悉,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第一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正式启动。
→社会参与形成热点,倡导崇德向善。
此次评选将突出社会动员、发动社会参与、形成社会热点、汇聚社会资源,集中展示我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倡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之中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自觉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的生动实践,集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昌都的强大力量。
评选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基本做法,有序开展推荐、评选、表彰各环节工作,树立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同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全市道德模范。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将贯穿评选活动全过程,讲好道德模范故事,以新发展理念凝聚城市精神,更加丰厚地建设精神家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模范、争当模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推选六类道德模范,共计评选12名。
据了解,经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第一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第一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评选分为“爱国守法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六类,每类评选2名,共计评选12名。
凡符合昌都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昌都市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或在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昌都籍市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昌都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除已牺牲(或去世)的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当选全国、自治区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届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