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召开的一系列维稳会议的指示精神。连日来,丁青县食药监局联合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针对虫草采挖期间的消费特点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以学校周边、大中型超市、商店、餐饮店、农贸市场、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无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是否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餐饮具是否消毒等为重点内容,严格要求食品经营户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要求整改和整治,对出现质量不达标、垃圾食品和过期食品的商品进行收缴和销毁,对小加工作坊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进行整改,最大限度保证节日期间群众的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2家、食品经营户26户,餐饮经营户20户,肉制品销售单位10户,共收缴过期食品价值人民币约1000余元。
通过此次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