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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责汇报会召开

2017-04-01 07:4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责汇报会召开
罗布顿珠就市委主体责任和 “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述职述责

    本报记者彭虹报道  28日,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调研组,听取了市委情况汇报。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罗布顿珠就市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述职述责。
    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调研组组长、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王瑞田出席并讲话。
    在对昌都市委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述职时,罗布顿珠指出,2016年以来,昌都市委在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察厅的具体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将反腐力度向基层延伸,坚守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再创昌都新辉煌、实现与全区全国一道全面小康的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责时,罗布顿珠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中央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16年,在以吴英杰书记为班长的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察厅的监督指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西藏客观条件特殊但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强化政治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强担当、重防患、严问责的良好局面。一是坚守职责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强力正风肃纪;三是严格选拔标准,树好用人导向;四是注重常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五是深化源头治理,构建惩防体系;六是带头廉洁自律,做好模范表率;七是全力保障支持,力促高效履职。
    罗布顿珠强调,此次检查考核既是对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一次大检查,也是一次再安排、再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严格按照考核组提出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自觉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区纪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王瑞田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自治区党委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彰显了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区党委对检查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2月份,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检查考核通知,区党委书记、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吴英杰同志亲自审定了检查考核方案,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同志多次对做好检查考核作出指示、提出要求。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此次检查考核,王瑞田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昌都市要把此次检查考核作为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新起点,通过检查考核,发现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二要加强协作,做好协调联络、配合做好谈话了解、文件资料查阅、问题核实、整改落实等工作。检查考核组要突出考核重点、综合运用考评方式、注重结果运用,认真完成检查考核工作;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求真务实,严守纪律,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会上,市纪委领导汇报了市纪委常委会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其他市委班子成员提交了书面述职述责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民主测评。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在家市级领导,以及各县(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