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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三江”绿水青山 ——2016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2017-02-21 16:4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守护“三江”绿水青山
——2016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少伟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好的环境是民生之本,民心所向,民意所在;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长治未来。
    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环保审批、突出全程监管、加强统一监督、强化自身建设……本着“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2016年,我市打响了一场又一场漂亮的环保战役,创新实施了一系列服务举措,让天更蓝了,山更青了,水更绿了,人居环境极大改善了,切实挺起了市域经济绿色发展的脊梁。

持续发力,突出全程监管
    严格审批,加强源头管控。我市环保局坚持矿产资源开发政府“一支笔”审批,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前的现场核查,积极征求当地群众及各级人民政府意见。2016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236个,办结118个,84个正处于审查审批阶段;受理建设项目环保专项验收4个,完成4个。审查过程中严格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7个不符合上会要求的项目予以退回处理,对14个质量低劣的环评文件进行了二次上会审查处理,截至年底共召开技术审查会136个。目前已审批项目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的区域、行业发展规划,确保了“三高”企业和项目的零引进、零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新增量。此外,还加强了流域规划环评的审批工作,参与了色曲、麦曲、冷曲、热曲、登曲、藏曲和嘎托河等7条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技术审查,下步的流域开发建设将严格根据规划环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衔接上级环保部门,帮助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矿山规划环评审查,帮助觉巴水电站完成环保专项验收。
加密监察,严格执法过程。我市环保局依托2015年建设的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先后开展了污染源监管、环境保护大检查、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后督察等工作。全年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83人次,检查企业(项目)192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违法建设项目215个,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20万元,征收排污费200余万元,接到环境信访15起,全部办结。此外,还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2016年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联合执法交流活动;“四大考试”噪声控制,建立昼夜巡查制度;执行“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值守制度,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查处违规排放噪声企业2家。
    科学监测,完善数据支撑。2016年以来,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有序运行卡若区大气自动环境质量监测站,每天向自治区中心站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开展重要江河国控断面监测,每季度对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国控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主动担负应急监测任务,开展了“5·11”丁青县5.5级地震应急监测,及时掌握应急区环境质量,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了环境质量数据支撑;根据上年环境监测情况,在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昌都市环境状况公报》,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减少污染,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以来,我市通过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定期不定期的督察检查,扎实推进大气污染减排,各项指标任务推进有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良好。一是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503辆,完成全市38家加油站中27家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2015年和2016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10台。二是邀请重庆市环保局和自治区环保厅共4名专家对卡若区2家尾气检测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尾气检测方完善现场建设和仪器设备;今年以来全市主要江河国控监测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在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一方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投资2115.5万元的11县(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基本竣工投入使用,29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正紧张实施。另一方面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由市人大组织水利、环保、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排污企业;2016年,我市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启动了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探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设置了历史遗留矿山土壤修复项目,现项目前置手续已上报,并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初审。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设昌都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2015年8月至今共处置医疗废物99.7吨。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执法。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在区域上重点检查矿山、蔬菜大棚、耕地集中区等,在特征污染物上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今年以来,我市加强了对重点对象及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督促玉龙铜矿和高争水泥厂开展清洁生产改造,现两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均已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核。二是指导各县(区)开展自治区级生态创建,今年各县(区)上报自治区级生态村189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共获批98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多措并举,加强统一监督
    加强环保宣传,推进社会监督。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宣传主题,2016年我市环保局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一是赠送环保生活用品。向广大市民发放可反复使用的折叠式购物袋1000只、环保围裙500条、印有环保宣传口号的鼠标垫500个,让市民使用这些环保生用品时,潜移默化的形成节能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二是设置环境问题咨询专席。充分利用技术援藏资源,安排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到昌都市环境保护局技术援藏的环境监察执法专家设专席解答市民在生态环境方面的疑问,活动中为30余名市民解答了生活中遇到的环境疑问。三是向市民发送手机短信。制作了藏汉双语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标语,在昌都电视台滚动播出;通过手机群发平台向广大干部职工编发环保宣传公益短信,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
    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一是开展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后督查。配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2015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后督察,对高争水泥厂、雪花啤酒厂等企业(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市对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情况。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根据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于9月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开展交叉检查,出动人员16人对11县(区)135个项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三是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于今年十月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专项检查,重点对觉巴水电站、玉龙铜矿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觉巴水电站生态恢复良好,但交通建设类项目存在违法排污情况,现有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指导环保考核,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一是完成2015年全区环保考核,八宿、类乌齐县评为优秀,丁青、江达、贡觉评为良好,共获得奖励资金1200万元。二是配合自治区环保考核领导小组开展了2016年全区环保考核,已完成县自评、市初评和现场复核工作。
 
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
    理顺工作职责。2016年以来,我市环保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准确核实“两项清单”。系统核实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包括本局各项行政审批、污染防治和监察执法等工作。二是开展“一站式”审批。将本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等行政审批权限全部移交市便民服务中心,选派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常驻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按审批流程给予差别化审批授权。三是开展行政审批“回头看”工作。发现了制度执行不严、信息公示不规范、主动服务不积极、在线审批推进缓慢、中介服务选择性偏低等问题,并针对问题建立了台账,形成了整改方案,现各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加快大气自动监测站上收。积极配合自治区环保厅,邀请内地大气自动监测方面专家对我市卡若区2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各仪器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验收。通过努力,市环保局于10月24日与自治区环保厅签定了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上收验收文件。至此,我市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监管等将全部交予国家环保部,这是对我市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工作的有效规范;积极准备垂管改革。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我区需在2018年完成省(自治区)以下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届时监测、监察均由自治区监测中心站和监察总队垂管。为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市环保局已启动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现正开展机构、人员、物资统计,为2017年将启动的改革做好准备。
    加快能力提升。市环保局将按照国家西部二级监测站标准建设建成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该业务用房与昌都生态监测站整合,将改善环境监测、监察条件,未来也将成为卡若区及类乌齐澜沧江上游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监测中心;积极协调自治区环保厅和援藏省市环保部门,选派多名环保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挂职;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热情更加高涨,全局思想状况稳定,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让他们学习正反面事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制度,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目标和简洁、可操作的要求,对单位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保持端正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没有稳定其余均为零”的思想,不松劲、不懈怠、不厌战、不怠慢,做好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17年,昌都市环保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足本职、大胆创新、监管从严、服务靠前,保护好昌都生态环境,服务好昌都经济社会发展,为昌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